大抵女孩都想穿著最漂亮的婚紗, 在最好的年紀, 嫁給自己最愛的初戀吧。
分手三年, 我再次見到了林順, 帶著個小女孩。 那個有著陽光帥氣側臉的男人,
週末時他說要給他兩歲的女兒買衣服, 還說我眼光好, 叫我去做參考。 我超想拒絕可發出的短信卻是好的, 我甚至還傻傻精心打扮了一番,
他抱著他女兒來了, 他女兒見著我就喊姐姐, 我都二十六七了, 一般都會叫阿姨吧。 可他竟然能訓練他女兒叫我姐姐, 這小蘿莉第二次跟我見面就跟我親的不得了, 非要我抱。 買衣服也是, 她爸爸挑的衣服說不好看, 也不肯試, 而我挑的衣服她都說好, 搶著去試。
其實我能感覺得出來, 他想重新追我, 一想到這, 我的心又開始搖擺不定, 惴惴不安。 誰不想嫁初戀啊?
我媽看了我的德行後嚴重提醒我, 做朋友可以, 做夫妻不行, 更不能去給人家當後媽。 我媽的一盆冷水把我澆了個透心涼, 也把我澆醒了。
分手了幾年, 他閃婚又離婚還帶著個女兒, 而我還在原地踏步, 我不敢確定這個男人是否還是當初我喜歡的那個初戀。 我是迷戀初戀的感覺, 還是就非他不可?
當初他一句我累了, 浪費了我五年的感情, 五年的青春喂狗了。
我不知道嫁給多年後的初戀會不會幸福, 更不知道嫁給一個帶著女兒的離婚男人會不會幸福。 兩難的糾結, 我這段初戀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