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七年了, 都在縣城的紗布廠上班, 我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在上大學, 家庭條件不是很好, 所以很早就出來掙錢了。 老公家在鎮上, 本來家裡也沒什麼錢, 不過老公有個妹妹, 嫁了個外省的有錢人。
我和老公談戀愛的時候, 婆婆就千般阻撓, 說我們不合適, 我家裡負擔重, 他們家也不富裕, 兩個沒錢的人結婚, 以後日子太苦了。 但是老公和我堅持要在一起, 就辦了一次簡單的婚禮, 參加婚宴的也是幾個親人。
所以這些年和婆婆的關係很一般, 幸好沒有住在一起, 要不然矛盾更多。 四年前, 老公和我帶著兒女去老家過年, 小姑子也帶著她的有錢老公和兒子來了。
大年初一, 婆婆就給小姑子的兒子包了一個紅包, 整整一千塊, 當然婆婆也塞給女兒一個。 小姑子初三就走了, 我和老公初六走的, 走的那天早上, 婆婆就叫女兒把一千紅包交給她,
我當場就翻臉了, 給出去的紅包還要還回去, 而且別的親戚給的紅包, 憑什麼要交給婆婆?婆婆卻說都是一家人別計較那麼多, 再說小孩子拿著也怕掉了, 老公也幫著婆婆, 我氣不過, 就都給婆婆了。
這之後的三年,
今年, 女兒就要上小學了, 暑假我們帶女兒去婆婆家住了一晚, 回家的時候, 婆婆塞給女兒一個紅包, 讓我回家再打開。 到家後, 打開一看, 裡面是一本舊存摺, 整整五萬。
我趕緊打電話給婆婆, 婆婆說這是女兒這幾年的壓歲錢, 她再補貼了點, 給女兒上小學用。 我面紅耳赤、無地自容, 原來這些年都誤會婆婆了, 我真對不起她。
遇到這樣為孩子著想的婆婆, 我算幸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