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騰沖林業局稱鯪鯉公司掌握穿山甲繁殖技術:已繁殖出141只

3月21日,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刊發《穿山甲走私案中現一養殖公司收條, 自稱是替林業部門“代養”》報導, 提到雲南鯪鯉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鯪鯉公司)在穿山甲養殖種苗來源、養殖數量和技術等方面遭遇外界的質疑。

而此前澎湃新聞採訪多位元林業系統、學者、業內人士, 均稱目前穿山甲人工養殖技術不成熟、沒有完全成功, 更沒有商業化養殖。 一位研究穿山甲多年的學者在聽及鯪鯉公司的繁殖情況和數量後, 直言“可信度不大”。

3月23日, 騰沖市林業局向澎湃新聞發來回函, 稱鯪鯉公司種源均來自執法部門罰沒處理和交由其代養的穿山甲,

在日常的檢查過程中, 該局沒有發現該公司有違規行為。

回函中還寫道, 鯪鯉公司從建立養殖基地到目前, 共計引種40只穿山甲, 代養32只, 該公司“基本掌握了穿山甲馴養、繁殖的關鍵技術”, 成功馴養繁殖141只, 目前共計養殖213只。

在給澎湃新聞的回函中, 騰沖市林業局回應, 林業部門一般一個月去鯪鯉公司養殖基地檢查一次, 此外還有不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飼養管理、疫源疫病監測防控、馴養繁殖檔案和防逃逸措施”。 回應稱, 林業部門人員檢查時可以看到企業養殖的穿山甲, 對於種苗來源和養殖數量等資訊, 在企業報備後, 林業部門還將實地核查。

騰沖市林業局回應稱, 鯪鯉公司的種苗主要來源於兩部分,

一部分是2012年林業部門罰沒的穿山甲, 經報批後, 按規定處理給鯪鯉公司;另一部分是執法部門在辦案過程中查獲的穿山甲, 委託鯪鯉公司代養。

此前在一起走私案的判決書中, 出現鯪鯉公司收條, 系執法部門交由鯪鯉公司代養, 鯪鯉公司提供收條給辦案部門, 辦案部門存入卷宗以反映涉案物品的狀態。

一位熟悉穿山甲救護的專家告訴澎湃新聞, 一般被林業部門、森林公安罰沒的穿山甲, 處置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提供給野生動物救護組織, 救護組織是公益機構, 因此不需要向相關部門交納費用, 只需要辦理移交手續即可;另一種是售賣給有馴養繁殖能力的企業, 這個過程需要獲得行政許可,

由此產生的收入將上交財政。

騰沖市林業局的回應提到, 2012年, 當地森林公安處理給鯪鯉公司的穿山甲共獲得價款6萬元。

對於被外界質疑的穿山甲養殖技術難題, 騰沖市林業局回應稱, 鯪鯉公司“基本掌握了穿山甲馴養、繁殖的關鍵技術”。 並根據其不同生長週期, 分別研究配製專用飼料。 從建立養殖基地到目前, 共計引種40只穿山甲, 代養32只, 成功馴養繁殖141只, 目前共計養殖213只。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