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結婚有10多年了, 孩子也上中學了。 老婆父親去世的早, 最近母親也因意外去世了。 留下了5萬塊錢和農村的一棟老房子。 老婆還有個弟弟, 母親也一直由他弟弟照顧, 就因為這, 老婆一直說嫁的遠, 沒有做到兒女該進的孝到, 打算一分錢都不要, 這點我是堅決不同意的。
我覺得要錢是理所當然的,
我也查了很多資料,
女兒和兒子得到的應該一樣。
老房子也就值5,6萬塊錢,
多點少點也就不計較了。
那麼多錢又不是幾百塊可以不要。
把錢要到手才是最重要的,
管他別人怎麼說呢?有錢能使鬼推磨,
我這樣做難道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