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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公安局公佈舉報暴力恐怖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最高獎勵50萬!

為進一步推動公安機關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有效結合, 切實增強全社會反恐怖鬥爭意識, 充分調動公民舉報揭發暴力恐怖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的積極性,

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 有效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 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 結合我市實際, 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舉報線索

本辦法所稱的暴力恐怖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是指公民發現的涉恐可疑人員、事件、物品、車輛、場所等線索。 對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任何公民均有權利和義務向本市公安機關舉報:

1、境內外暴力恐怖組織及其成員, 針對境內組織、策劃、實施或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線索;

2、境內外暴力恐怖組織及其成員在境內的落腳點、關係人及其物品、資金、行蹤類的線索;

3、組織宣揚極端思想及製作、儲存、傳播、散佈暴力恐怖活動音視頻、宣傳品的線索;

4、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小型航空器或傳授、傳播制槍制爆技術和方法的線索;

5、偷越國(邊)境或組織、策劃、煽動、運送、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線索;

6、個人揚言或著手準備採取暴力恐怖活動的線索;

7、通緝在逃的涉恐人員線索;

8、其他涉嫌暴力恐怖違法犯罪活動的線索。

舉報途徑

公民發現或知悉暴力恐怖違法犯罪線索,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舉報:

1、撥打 110 或轄區公安機關的報警電話舉報;

2、通過濰坊市公安局舉報;

3、通過信件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

4、通過違法犯罪舉報信箱舉報;

5、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直接舉報。

舉報獎勵

對公民舉報且被採用的舉報線索, 根據其作用、效果、案件性質等進行等級評定,

線索共分為一級線索、二級線索、三級線索、四級線索。

舉報線索獎勵實行物質獎勵方式, 按照線索評定等級發放獎金。

一級線索:最低獎10萬元人民幣, 最高獎50萬元人民幣, 視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二級線索:最低獎2萬元人民幣, 最高獎10萬元人民幣, 視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三級線索:最低獎5000元人民幣, 最高獎2萬元人民幣, 視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四級線索:最低獎500元人民幣, 最高獎1萬元人民幣, 視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兩人以上共同舉報同一線索的, 獎勵金的分配由舉報人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由受理的公安機關協調。

兩人以上先後舉報同一線索的, 先舉報的公民, 按照線索評定等級發放獎金,

後舉報的公民, 視情給予適當獎勵。

如果公民舉報的線索, 公安機關已核實或正在偵查的, 視情給予適當獎勵。 獎勵金的發放要嚴格按照有關審批制度執行。

獎金領取

舉報人可以向受理舉報的公安機關查詢線索的核實情況, 受理公安機關將會在不影響案件偵查的情況下告知。 如果因線索處置環節屬涉密內容, 不適宜告知的, 會向舉報人做好解釋工作。 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 受理的公安機關將及時通知舉報人到公安機關領取獎金。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 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 委託他人代領的, 憑舉報人和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委託手續領取;逾期不領的, 視為自動放棄。

注意事項

公民借舉報之名故意誣告陷害他人, 編造、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等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將嚴格保護舉報人個人身份資訊安全,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或者洩露舉報人個人資訊等情況。 對公開或者洩露舉報人資訊的, 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線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獎勵:

1、舉報人為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 以及其他在公務活動中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或舉報線索由上述人員提供的;

2、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舉報的;

3、其他依法依規不予獎勵的情況。

本辦法自2017年8月20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

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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