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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周記】破壞資本市場秩序 姚剛張育軍被“雙開”

【財新網】上周, 落馬官員處理加速。 中共十八大後受到黨紀處分的中管幹部增至142名, 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原主席助理張育軍, 就是最新的兩例。

落馬高官審判季方面, 遼寧原省委書記王瑉, 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吳天君, 國開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姚中民出庭受審;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被訴受賄罪;福建原省長、中石化集團原總經理蘇樹林,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 安徽原副省長周春雨,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總裁王銀成, 中化集團公司原總經理、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蔡稀有被檢方立案偵查。

姚剛、張育軍被“雙開”

2015年股市劇烈震盪之際, 兩名“救市未捷先落馬”的中國證監會高官張育軍、姚剛分別于當年9月16日、11月13日宣告被查。 上周, 中央紀委公佈了對兩人嚴重違紀問題的調查結果, 二人被“雙開”。

中央紀委稱, 姚剛嚴重違反政治、組織、廉潔和生活四大紀律, 張育軍嚴重違反政治、組織、廉潔、工作四大紀律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二人都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姚剛“為搞政治攀附, 利用職權為他人及企業提供幫助”;張育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巨額不當利益”等。

兩人都有觸犯國法之嫌, 已被移送司法。

中央紀委稱姚剛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涉嫌受賄犯罪;但對張育軍所涉罪名暫未披露, 僅稱其“部分問題涉嫌犯罪”。

作為曾深刻影響中國資本市場的前高官, 姚剛被中央紀委定性為“破壞資本市場秩序和證券監管部門政治生態”, 張育軍被指“靠山吃山”“擾亂資本市場秩序, 損害證券監管部門形象”。

兩人都是高學歷官員, 曾經的後備幹部、創新先鋒。 姚剛擁有日本東京大學博士學位, 升任證監會副主席時年僅46歲, 被市場評價為證監會內最懂專業的領導;張育軍是經濟學和法學雙料博士, 更是迄今國內惟一執掌過內地兩大證券交易所帥印的人物。

姚剛在證監會分管市場部、期貨部、債券部、人教部。

王瑉還被指控在2009年11月利用擔任吉林省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 侵吞公款100萬元, “用於支付個人費用”。 貪污罪在中共十八大後落馬受審的高官中不算少見, 且手法各異。 比如:上海原副市長艾寶俊被法院認定, 在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購買停車位和上海市政府配售部級幹部福利房等過程中, 侵吞公共財物751萬餘元;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被指控, 以領取認股權名義和在下屬公司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 侵吞公共財物974萬餘元;武長順被法院認定非法佔有的公共財物價值, 更是高達3.42億餘元人民幣。

對於轟動一時的遼寧賄選案, 檢方指控王在擔任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等職務期間,

不認真履行職責, “對反映相關人員的拉票和賄選行為, 未按規定調查處理, 導致選舉中發生大範圍的拉票賄選和部分人員違法當選”, 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造成了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

王瑉在2016年3月4日落馬, 五個月後被“雙開”。 除了王瑉, 因遼寧拉票賄選案被查的高官還有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鄭玉焯、李文科, 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等人。 涉案諸“虎”審判季於2017年5月開啟:5月8日鄭玉焯因破壞選舉、受賄獲刑三年半;5月19日蘇宏章因受賄、行賄領刑14年;5月31日王陽因受賄、破壞選舉被判16年半。 截至目前, 還有李文科尚未過堂。

另一方面, 襄陽市檢察院起訴稱, 2004年初至2015年底,

吳天君在擔任新鄉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 鄭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 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05萬餘元人民幣。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0年至2013年, 姚中民先後利用擔任國開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獲批銀行貸款、承攬工程等事項上, 直接或通過其弟姚中全(另案處理)等人, 受賄3619.62085萬元。

有“強拆書記”之稱的吳天君主政地方時以強硬手段推進拆遷, 引起民間反彈比較嚴重。 他在2016年11月11日被查, 今年1月被“雙開”時被官方披露“在接待群眾來訪工作中弄虛作假”。

姚中民早在2015年初就曾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中央紀委通報, 2016年6月6日被查落馬,當年9月被“雙開”時,官方斥其“不思悔改,頂風違紀”。

黃興國被公訴

被中央紀委批評“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的十八屆中央委員黃興國,因涉嫌受賄,7月20日被公訴。

根據石家莊市檢察院的指控,黃興國的腐化過程涉及他在浙、津兩省(市)的任職經歷:利用擔任浙江台州地委書記、省政府秘書長、副省長、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代理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取得專案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受賄。

黃興國在2016年9月10日深夜落馬,彼時中央“回頭看”巡視組剛剛離開12天。他成為中共十八大之後,第十位被查下課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是繼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落馬之後,第二個被查的省級黨委一把手;也是天津繼副市長尹海林和武長順之後,第三個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蘇樹林、王銀成、楊崇勇、周春雨、蔡稀有被檢方立案偵查

繼7月初被“雙開”後,蘇樹林、王銀成、楊崇勇、周春雨、蔡稀有正式進入司法程式。7月18日,最高檢官網集中公佈,最高檢經審查決定,對上述“五虎”以涉嫌受賄罪分別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蘇樹林被中央紀委指稱“肆無忌憚地濫用職權、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楊崇勇被披露“辦理假身份證件,並以此私自出境,長期向組織隱瞞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周春雨被指“毫無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識,長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違規從事投資經營等活動”。

兩名央企大佬王銀成和蔡稀有,均違反了政治、組織、廉潔、工作四大紀律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王“拉攏腐蝕組工幹部,大肆利用職權向其輸送利益,信仰迷失,搞迷信活動”“擅自決定對外低價出租辦公樓”,蔡“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搞錢色交易”“對下屬公司違規開展業務造成巨額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問題被一一披露。

中央紀委稱,五人都“對抗組織審查”。蘇樹林被曝“打探巡視消息”,王銀成“干擾巡視和審計工作”,蔡稀有“干擾中央巡視工作”等問題被發現。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紀委調查結論認為,除了涉嫌受賄罪,蘇樹林“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周春雨“在境外存款,隱瞞不報”,涉嫌隱瞞境外存款犯罪。但財新記者注意到,最高檢對二人的立案偵查決定中,並不包含這兩種罪名。■

2016年6月6日被查落馬,當年9月被“雙開”時,官方斥其“不思悔改,頂風違紀”。

黃興國被公訴

被中央紀委批評“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的十八屆中央委員黃興國,因涉嫌受賄,7月20日被公訴。

根據石家莊市檢察院的指控,黃興國的腐化過程涉及他在浙、津兩省(市)的任職經歷:利用擔任浙江台州地委書記、省政府秘書長、副省長、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代理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取得專案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受賄。

黃興國在2016年9月10日深夜落馬,彼時中央“回頭看”巡視組剛剛離開12天。他成為中共十八大之後,第十位被查下課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是繼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落馬之後,第二個被查的省級黨委一把手;也是天津繼副市長尹海林和武長順之後,第三個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蘇樹林、王銀成、楊崇勇、周春雨、蔡稀有被檢方立案偵查

繼7月初被“雙開”後,蘇樹林、王銀成、楊崇勇、周春雨、蔡稀有正式進入司法程式。7月18日,最高檢官網集中公佈,最高檢經審查決定,對上述“五虎”以涉嫌受賄罪分別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蘇樹林被中央紀委指稱“肆無忌憚地濫用職權、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楊崇勇被披露“辦理假身份證件,並以此私自出境,長期向組織隱瞞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周春雨被指“毫無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識,長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違規從事投資經營等活動”。

兩名央企大佬王銀成和蔡稀有,均違反了政治、組織、廉潔、工作四大紀律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王“拉攏腐蝕組工幹部,大肆利用職權向其輸送利益,信仰迷失,搞迷信活動”“擅自決定對外低價出租辦公樓”,蔡“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搞錢色交易”“對下屬公司違規開展業務造成巨額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問題被一一披露。

中央紀委稱,五人都“對抗組織審查”。蘇樹林被曝“打探巡視消息”,王銀成“干擾巡視和審計工作”,蔡稀有“干擾中央巡視工作”等問題被發現。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紀委調查結論認為,除了涉嫌受賄罪,蘇樹林“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周春雨“在境外存款,隱瞞不報”,涉嫌隱瞞境外存款犯罪。但財新記者注意到,最高檢對二人的立案偵查決定中,並不包含這兩種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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