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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皮是不是放得越久越好?

說陳皮陳久了好, 最早見於金元時代著作《藥性賦》, 該著雲:“枳殼陳皮半夏齊, 麻黃狼毒及吳萸, 六般之藥宜陳, 入藥方知奏效奇。

意思是說中藥枳殼、陳皮、半夏、麻黃、吳萸、狼毒宜陳久貯存後再用。

很多人(甚至包括不少中醫)都把這裡的“陳久”理解為“越陳越好”。 為了使陳皮變“陳”, 近年以新陳皮染色冒充老陳皮的手段層出不窮, 尤以用普洱茶把年份淺的陳皮浸黑最為普遍。

應該指出的是, “越陳越好”的理解是錯誤的。 試想, 若將上述六種中藥放置數年或數十年, 其氣與味還有多少?如果氣味減少了很多, 甚至沒有了氣和味, 那功效必然會隨之減弱或消失。

之所以要將上述六種藥陳久貯存後再用, 是因為這六種藥之氣均很強烈, 有刺激性, 服用時容易發生副作用。

為了避免發生副作用, 必須將上述六種藥放置一段時間, 讓藥氣逐漸揮發一部分, 至“稍和”為度,

並不是無期限放置, 否則, 藥就會失去功效。

現代藥理研究證明, 陳皮所含揮發油具有芳香健胃和驅風下氣的作用, 可使痰液容易咯出。 這與其功能主治相一致。

陳皮以色澤鮮豔、含油量大, 香氣濃郁者為佳。 儲存溫度應不超過20℃, 這樣可以減小儲存環境對其品質的影響。

有關研究資料表明, 陳皮久貯以後其主要有效成分揮發油含量大減。 當年產品揮發油含量為5.02%, 存放一年後為1.54%, 二年以後為1.01%, 三年以後為0.73%。 即存放一年, 揮發油含量減少70%, 存放三年幾乎損失殆盡。

陳皮中所含的橙皮苷含量測定表明, 當年新產品含量為4.40%, 而存放三年後降為2.65%;以陳皮提取液做薄層層析。

各年份樣品雖然所得斑點相同, 但隨存放時間的延長, 斑點變小,

說明儘管成分的種類沒有變化, 但含量降低。

上一版《中國藥典》及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國藥典》(2010版), 都以橙皮苷為衡量其品質好壞的重要指標之一。

其中明確規定:陳皮原藥材中橙皮苷含量應不得少於3.0%, 新版藥典還對陳皮飲片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橙皮苷應不得少於2.5%。

上述測定表明, 連續存放三年以後的陳皮橙皮苷含量已不符合藥典規定, 已不能再做藥用。

由此可見, 陳皮儲存時間過長, 會使揮發油等成分受到損失, 影響其品質和療效。 由此看來, 入藥“越陳越好”的說法與現代執行的品質標準是相背離的。

不少人認為只要中藥材或中藥飲片沒有黴變、蟲蛀和變質, 外觀乾乾淨淨, 都可以認為有效, 可以服用。 其實這也是誤解。

中藥材只要按貯存條件要求貯存, 可以保持很多年不變質, 但這不等於說中藥材還存在原有的藥效。

目前中藥界業內人士的共識是, 中藥材質地不同, 效期長短不同。

一般認為, 草本藥物(如麻黃、二花、公英、地丁、白藥蛇草)一旦製成了飲片, 藥效就會隨時間的推移而減退, 其保質期不應超過2年。

木本藥物(如黃柏、桂枝、檀香等) 的保質期可以長至4年。

研究發現, 一些儲存了很長時間的藥材, 雖然外觀上沒有變質現象, 但療效卻會明顯降低。

例如, 當歸、枸杞等含有大量脂肪油、黏糖成分, 時間一長極易“走油”;薄荷、藿香、紫蘇等含揮發性成分的藥材, 儲存過久後香氣散發影響品質, 從而降低療效。

人參存放1年以上, 有效成分丟失20%-30%;大黃存放5年以上,

其中具有藥用價值的成分蒽醌類化合物就會全部失效。

雖然龍骨、靈磁石、硝石等礦物藥的分子式較為穩定, 但長期存放仍會對藥效產生影響, 一般保存期不應超過10年。

還有些中藥, 如蘆根、白茅根、生地、石斛、青果、麥冬、沙參等, 鮮者較陳久者效果為佳, 因此宜鮮藥入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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