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含退役士兵、單獨考試)8月3日開始填報志願, 錄取工作時間安排也出爐。
專升本志願填報和錄取時間安排
錄取管理
實行電腦遠端網上錄取管理模式。 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 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分兩階段進行, 先組織退役士兵、單獨考試專升本的錄取, 再組織普通類專升本的錄取。
退役士兵、單獨考試徵求志願錄取結束後, 剩餘計畫可轉入普通類相應類別相應院校專業錄取。
志願設置
退役士兵、單獨考試、普通類專升本志願均設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 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設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考生須填報與其報考類別相對應的專業志願。
志願填報
專升本志願全部實行網上填報。 考生網上填報的志願是投檔和錄取的依據, 考生須憑本人帳號和密碼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eeafj.cn)“數位服務大廳-專升本招考”欄目, 按規定時間填報志願。
志願填報時間截止後, 網上填報志願系統自動關閉。 未按時填報志願的, 視為考生自行放棄, 後果由考生自負。
錄取辦法
1.先進行常規志願錄取, 錄取時, 依類別按投檔分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 投檔比例為專業招生計畫缺額的1:1。
2.常規志願錄取後, 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計畫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佈。 考生填報徵求志願後, 再組織徵求志願錄取工作。 徵求志願時, 所有未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院校志願。
3.普通類專升本徵求志願錄取結束後, 如高校仍有招生計畫未完成, 由高校提出降分申請, 其中公辦院校最多允許總分降10分、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最多允許總分降20分;英語單科不降分。 經批准後, 可按招生計畫缺額的1:1, 投放分數線下10分(或20分)以內、且有填報該所高校徵求志願的考生電子檔案, 由高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成績排序
按專業志願平行投檔時, 考生成績分報考類別, 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投檔分相同時, 再按文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其中, 普通類專升本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後順序為:專業基礎課、公共基礎課1(包括大學英語、專業基礎英語)、公共基礎課2(包括高等數學、大學語文、無機與分析化學、植物學、人體解剖學與生理學);
退役士兵、單獨考試專升本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後順序為:大學英語、高等數學(或大學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