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吉日能否照搬黃曆
原創:易祈文化-曾繹華老師
黃曆相傳由黃帝創制而得名。 民間俗稱為通書, 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 因避忌故又名通勝。 其中包括天文氣象、時令季節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所謂禁忌。 民間經常將其作為行事參考的標準, 很多人在遇到開業、搬家、結婚等大事時, 都會找本黃曆翻一翻。 那麼我們在選用吉日之時能否照搬黃曆呢?今天, 曾繹華老師從擇日學的角度就此話題進行一番探討, 供大家參考!
首先, 據筆者多年的從業經驗, 可以肯定地回答, 在操辦開業、搬家、結婚等大事的時候, 選用吉日之時照搬黃曆是不科學的, 存在較大風險, 原因是一般黃曆所定出的吉凶只根據年月日時的天干地支來進行陰陽五行生克制化的運算, 具有普遍性, 而每個人的出生時間和居住空間是不一樣的, 換言之, 不結合個體的時空因素來全盤分析,
一、 空間因素。
開業、喬遷搬家等是屬於地理式的擇吉, 擇吉的前提條件是要知道商店或住宅的坐向(空間因素), 還有企業負責人或家庭成員的生辰八字(時間因素)。 舉例說明:西曆2017年7月27日(農曆閏六月初五日), 干支為:丁酉年、丁未月、乙卯日, 這天多種版本的黃曆都注明宜喬遷搬家(當然, 有的地方習俗在閏六月是不辦喜事的, 考慮到求吉的心理作用, 這種情況也得遵從地方的習俗)。 但如果屋宅的坐向是坐西朝東的, 例如庚山甲向、酉山卯向和辛山乙向, 這種坐向的房子就不宜使用, 用之謂犯三煞, 會凶多吉少。 另外還要結合企業負責人或家庭成員的生辰八字(時間因素),
二、 時間因素。
結婚是屬於命理式的擇吉, 擇吉的前提條件是要知道新郎和新娘的生辰八字(時間因素)。 所選擇的日子干支與新郎和新娘的生辰八字相生相合為吉, 刑沖克害為凶, 所以要力求避免刑沖克害。 舉例說明:西曆2017年8月29日(農曆七月初八日), 干支為:丁酉年、戊申月、戊子日, 這天多種版本的黃曆都注明宜嫁娶(當然, 有的地方習俗在農曆七月是不辦喜事的, 因為中元節在七月, 考慮到求吉的心理作用, 這種情況也得遵從地方的習俗)。 但如果新郎和新娘有人屬馬的, 或者新郎和新娘生辰八字的日支為午火的,
不可否認, 黃曆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但它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有點類似於萬金油, 所以, 但凡遇到開業、搬家、結婚等大事時, 還是請專業的擇日師代為擇吉較為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