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 害人害己, 嚴重威脅公共財產安全和社會的穩定, 是我國嚴厲打擊的犯罪之一。 但是, 由於社會、個人、利益等層面原因, 從2012年以來我市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呈現快速增長, 並使得毒品犯罪分子在犯罪過程中迷失了自己, 拋棄了家庭。 因此, 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和加強禁毒宣傳工作刻不容緩。
從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報告分析, 2014年受理122件, 判處犯罪分子188人;2015年受理179件, 判處犯罪分子236人, 同比分別增長46.72%和25.53%。 而且, 犯罪區域逐步擴大。 2013年前尚有部分縣沒有毒品犯罪, 現全市12個縣(市、區)均有,
這是2015年6月25日泰寧縣人民法院審理的其中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88年出生的被告人劉文婷曾在13年12月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而在去年2月份梅列區人民法院審理的這起毒品犯罪案件中,
往昔一幕幕的美好生活, 今後只能成為鐵窗內自己最美好的回憶。 這場景在讓人看了揪心的同時, 也警示社會公眾遠離毒品、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