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公司認識, 都是小職員, 平時也走得比較近, 慢慢就產生了感情, 並且迅速確定了關係。 交往兩年後, 我們就決定見父母結婚了, 老公的父母也都還健在, 只有老公這一個獨子, 對他也甚是寵愛。
結婚大半年了, 我們的感情還想剛談戀愛那樣好, 那樣甜蜜, 他也把他的工資卡交給我管理, 他說我管家就好, 他以後的工資就我保管著, 而且他平時也很關心我, 我想買啥基本上都能滿足我。
我們剛結婚的時候就有套房子, 房子的首付是公婆給的, 我們也都是跟公婆住在一起, 公婆很會理解人, 從不會因小事跟我們吵鬧, 有時候要是我和老公吵架了, 她還會幫著我說我老公的不是, 還說這女人嫁過來不是受他氣的, 就因為婆婆維護我, 我們的關係就更好了。
結婚後的我們自己也有些積蓄, 想著再買一套小型房子給公婆住, 感情雖好, 但住在一起久了也還是會出現問題的, 以後有了孩子說不定矛盾會更大。 我把這件事跟老公商量了下, 但老公沒同意, 沒同意就算了吧, 住在一起也沒什麼不好的。
後來老公突然跟我提到這套付了首付的房子, 他說他把這房子的房產證名字寫了公婆的,
再後來, 我跟他說:“你寫你父母的名字,
圖片來自網路
本文章為芷翔9號運營團隊原創, 未經授權, 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