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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店主利用“偽基站”群發廣告致10萬人通信中斷獲刑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實習記者魏廣寶 萌友鄭娜 徐建淮

為了給自己的金店店慶促銷做廣告, 店主吳某和同伴楊某連續三天利用偽基站設備向公眾發送促銷資訊, 造成手機使用者10萬人次通信中斷。 6月15日,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以兩名被告人犯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處以刑罰。

為店慶造勢 利用偽基站群發廣告

現年36歲的吳某在唐河縣城經營一家金店首飾行, 2016年10月底, 首飾行進行店慶促銷活動, 為提高廣告宣傳力度, 吳某指使店內負責宣傳工作的被告人楊某將之前購買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偽基站)拿出來使用。

楊某於10月26日開始連續三天駕駛車輛運載偽基站, 在唐河縣城流動, 向手機用戶發送金店促銷短信。

2016年10月28日早上, 楊某在唐河縣婦幼保健院路段操作發送廣告時, 被公安巡查民警當場抓獲。 經專業機關評估10月28日涉案偽基站發射資訊105598條, 造成105598個手機用戶通信中斷8秒鐘以上10分鐘以下。 吳某、楊某被唐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偽基站設備被予以沒收。

“以為不發詐騙短信就沒事”

“根本不知道使用偽基站是犯罪的, 我發的都是金店首飾的促銷資訊, 我以為只要不發詐騙短信就沒什麼問題。 ”庭審中吳某說, 他購買偽基站就是為了節約廣告促銷的通信費, 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才知道這麼嚴重。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提到,

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若造成二千以上不滿一萬用戶通信中斷一小時以上, 或者一萬以上用戶通信中斷不滿一小時的, 就構成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根據庭前供述、現場查獲照片、短信截圖、無線電監測站監測報告等證據均證實兩人非法使用偽基站共發射資訊105598條, 造成105598個手機用戶通信中斷8秒鐘以上10分鐘以下, 已構成干擾公共電信網路信號, 危害公共安全, 其行為已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吳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四年, 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

偽基站是如何發送垃圾短信的?

現實生活中, 大家經常會時不時的受到垃圾資訊的騷擾, 那麼這些短信是如何通過偽基站發送到手機上的?偽基站設備啟動後, 會干擾和遮罩一定範圍內的運營商信號, 手機便會發送自動搜索周圍基站的信號, 此信號被偽基站獲取後能夠自動分析出手機號碼, 之後將垃圾短信推送到用戶的手機上。 垃圾短信推送完, 手機才能重新搜索到信號, 也有些手機不能自動恢復信號, 需要重啟。 這中間可能會持續幾秒鐘或者幾分鐘, 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機主的工作和生活。

南陽中院刑二庭法官徐建淮提醒不法分子, 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以為不發詐騙資訊就不構成犯罪。 實則使用“偽基站”設備發送垃圾廣告短信達到一定數量,

干擾了公共電信網路信號, 就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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