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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確立構建以案釋法制度

3月23日, 記者從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 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明確要求在全省構建以案釋法制度體系。

以案釋法是指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在司法、執法和法律服務工作中, 結合具體案件, 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 向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進行釋法說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活動。

《意見》提出, 向社會公眾以案釋法,

要重點選擇易發多發、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社會廣泛關注、具有較強警示教育、具有良好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典型案例, 要注意結合案件內容、性質、特點, 闡明辦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據, 發揮好以案釋法的引導、規範、預防和教育功能, 增強法治宣傳效果。

《意見》要求, 各級法院、檢察院、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協調, 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會等形式, 向社會發佈典型案例, 還原案件事實, 引導社會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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