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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200餘噸“工業粉條”熱銷20多個縣市,主犯被判9年罰金100萬!

生活中, 粉條是涮火鍋、燉菜的常用食品。 但誰能想到, 在山東濟南的一個小作坊內, 沒有任何食品原料, 只用三種工業化工材料就能“合成”上萬斤“毒粉條”, 而這種“毒粉條”的甲醛含量超標達360倍, 重金屬鉻含量超標200餘倍。 經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該區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 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邱合慶有期徒刑九年, 並處罰金100萬元;判處被告人孫運開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各並處罰金10萬元。 據悉, 一審宣判後, 四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市場抽查“偶遇”“毒粉條”

2016年7月, 濟南市公安機關在對市場日常抽檢時, “偶遇”一批甲醛超標的粉條。 與以紅薯、馬鈴薯等為原料, 經磨漿沉澱等加工後製成的正常粉條不同, 這些被查獲的粉條都是濕的, 並都浸泡在塑膠桶裡, 仔細聞有一股強烈的甲醛味。

辦案民警從市場上一個小攤點著手調查,

跟蹤送貨車輛後, 發現濟南西郊一出租院非常可疑。 警方隨即對該院落進行突擊檢查, 發現這裡是生產銷售“毒粉條”的窩點, 窩點內有大量工業明膠、工業甲醛等非食品生產原料。 現場三名工人正在生產“毒粉條”, 窩點內到處是污水, 氣味特別刺鼻, 衛生條件極差。 剛生產出來的“毒粉條”有的散落在地上, 多數泡在院子裡10個水泥築成的池子裡。

化學品合成“工業粉條”

院裡的三名工人正是私營業主邱合慶雇來的。 2012年初春, 邱合慶從濱州來到濟南, 以十幾萬元的價格從他人手中購入粉條加工設備及加工配方。 隨後邱合慶雇用在濟南打工的農民工付令來、孫運開、顏培成生產加工粉條。 其中, 付令來負責按比例配料並加入攪拌罐內生產出粉條,

孫運開負責使用甲醛對生產出的粉條進行浸泡用於防腐, 顏培成負責駕駛小貨車將生產出的粉條運輸至物流公司向外發貨。

據邱合慶供述, 生產加工粉條時, 他們不用地瓜澱粉等食品原材料, 而是以工業明膠等化學品為原料製成“粉條”。 初步製成的粉條經傳送帶拉長運送至水泥池內涼水冷卻, 同時添加甲醛作為防腐劑。 也就是說, 這種粉條根本不含澱粉, 完全由工業化學材料製成, 是不折不扣的“工業粉條”。

經對提取的“粉條”樣品進行檢測, 均檢驗出甲醛1800餘mg/kg(檢測低限5.0mg/kg), 甲醛含量嚴重超標。

成本僅幾毛錢流向20多個縣市

槐蔭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 在此案偵查過程中,

偵監部門檢察官提前介入, 引導辦案民警偵查。 警方很快發現生產的“毒粉條”主要是批發銷售, 通過物流發往濟寧、濰坊、濱州、東營等全省20多個縣(區)市, 物流以發貨清單為憑證代收貨款。 辦案人員通過調取物流記錄、發貨清單、帳本以及實地取證, 確定了“毒粉條”的銷售網路, 進一步證實了邱合慶等人生產、銷售“毒粉條”的事實。

邱合慶平時主要在物流市場收款發貨, 發物流的時候一般用一種藍色塑膠桶分裝“毒粉條”, 每桶大約100斤, 桶內有甲醛水浸泡。 據邱合慶供述, 最多時一天能生產、銷售1萬餘斤粉條, 少時也有3000斤, 生產的粉條很好賣, 有時還供不應求。

“這些‘毒粉條’不是晾乾的, 而是在水裡泡著的, 多用於街頭的小攤點、大排檔,

有時竟用於製作魚翅。 ”辦案檢察官介紹, “如果沒有經過加工, 會聞到刺鼻的甲醛味, 而一旦添加調味品就嘗不出來了。 ”

起初, 邱合慶是用食用膠加工粉條, 但食用膠價格較高, 每噸3萬餘元, 而工業明膠的價格每噸只有1.3萬至1.5萬餘元。 這樣, 邱合慶加工的“毒粉條”每斤的成本價只有幾毛錢, 他們往外賣的價格是每斤1.6元至1.9元。

今年4月, 槐蔭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4人提起公訴。 經查, 4人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工業明膠、甲醛等有毒、有害原料生產粉條並對外銷售數量達200餘噸, 非法獲利45萬餘元, 其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公眾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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