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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你這一輩子在為什麼執著?

劉震雲的書一直被貼著荒誕的標籤, 就是日子過得迷迷糊糊但是又好像身體自有一股勁兒, 讓人們非做那件事兒不可, 這事兒做完了又能達到什麼目的,

誰也不知道。

李玉蓮與丈夫策劃了一場假離婚, 誰知道離婚之後丈夫又找了個老婆。 假離婚就變成了真離婚。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沒事不要假離婚啊, 危險係數太高啦!

假離婚之後李玉蓮就開始上訪, 從鎮裡到鄉里到市里到省裡, 最後又到了北京, 其實要和社會和解也挺容易的, 要說李玉蓮這個事兒, 最開始還是怪自己弄出了個假離婚, 還要怪她前夫翻臉不認人, 最後才要怪一下從頭到尾沒有人相信她的話, 沒人幫她說句話。

覺得上訪的人們, 應該是沒有對現實妥協也沒和自己妥協, 應不應該用一輩子和這個事兒死磕, 要看這事兒有多大。

李玉蓮無非就是破罐子破摔, 自己也不想好了也不能讓別人好了,

自己過得比誰都痛苦。 到後來呢, 她前夫開車死了, 李玉蓮也找不到理由繼續活著了, 她也想死了。

要看做一件事兒應不應該回頭, 要看自己在過程中心情目標明不明確, 過程中心情愉不愉悅。

要說離婚之後, 李玉蓮就自己吃了個虧, 漲個別輕易相信別人的心眼, 也別求非要有個人相信自己, 生活還能過得下去吧。 那時候她29歲, 長得挺漂亮, 也還年輕。

我也不是說上訪這個事兒值不值得, 反正我覺得, 為了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事兒, 沒必要糾結一輩子。 那李玉蓮為什麼又要為了這些事兒糾結一輩子呢, 主要還是因為生活太無聊太無趣了。

人嘛, 還是要學點知識學點文化, 才能在遇到挫折的時候知道該怎麼辦,

該怎麼從自身的角度與改變這個事兒, 總是不應該太依賴別人, 社會和法制能管大多數的事情, 但是很多事情不違法, 只是有點違背道德咯。 違背道德的時候該有個啥結果?現階段誰也不知道。

最近看完了一本書愛葛莎的《無人生還》也討論了關於法律觸碰不到的地方, 這種灰色地帶估計只能自己注意著點了。

週一又要繼續工作了, 祝大家開工愉快多多賺錢。 別考驗人性, 別給別人創造違背道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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