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傑和丈夫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 婚後兩人過的很好, 可就在生孩子這件事上, 兩人有了很大的矛盾, 丈夫的想法是經濟條件有限,
小傑每次懷孕4個月的時候, 婆婆都會帶著她去做胎兒檢查, 而且必須是女孩就流掉, 男孩就留下。 小傑一次次妥協, 3次檢查醫生都說是女孩, 她無奈只能將孩子打掉。 等到第四次懷孕的時候, 醫生還是還是女孩, 但是這次醫生說她再流產可能終生都做不了母親了。
小傑的身體她自己知道, 多次流產她身體一直是下滑模式, 手腳冰涼不說, 例假也從來沒有正常過。 所以她堅持, 這次不能再聽婆婆的, 一定要生下孩子。 婆婆見兒媳這次不打掉孩子, 也發了話:我們只要孫子, 如果不能生, 就和我兒子離婚。
小傑一氣之下和丈夫離了婚, 回娘家養胎。
婆婆重男輕女的思想, 小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她應該重婚嗎?對此, 你有什麼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