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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監督案件追蹤|吉林延邊:起訴一起重大惡性殺人案件

以審判標準引導取證13組

吉林延邊:起訴一起重大惡性殺人案件, 被告人當庭認罪

本報訊“辦案人員翻了2000多噸垃圾尋找證據”“對案發現場提取的生物檢材進行了DNA鑒定, 確認被害人身份為金紅母女”……這些話, 均來自出庭的見證人、鑒定人。 近日,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以下簡稱“延邊州”)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池某故意殺人案, 面對檢察機關出示的13組證據, 辯護律師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被告人池某當庭認罪。

今年2月7日, 延吉市居民池某報警稱, 妻子金紅(化名)和繼女金小麗(化名)離家出走後失聯。 公安機關初步調查發現,

池某的陳述與調查情況嚴重不符, 證據顯示金紅母女很可能遇害, 而且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11日, 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 幾番較量後, 犯罪嫌疑人池某交代:2月5日, 他因家中瑣事與金紅發生爭吵並將其殺害, 又將繼女金小麗滅口, 後來毀屍滅跡。

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遠不能有效指控犯罪。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第二天, 延邊州檢察院就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取證, 先後協調召開七次案件分析會, 認真研究案件性質, 確定偵查方向, 還積極引導公安機關以審判標準查找證據, 查遍全市30多個垃圾投放點, 走訪垃圾站站長、環衛工人、當地居民等數十人, 對第一、二現場化糞池進行清掏, 安排40餘人到延吉市最大的垃圾填埋場進行搜集,

最終查找到人體組織的關鍵證據。

“檢察機關引導偵查取證, 要求偵查人員、鑒定人等出庭, 是體現以審判為中心辦案理念的重要標誌。 ”吉林省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周凱東說。

[責任編輯: 劉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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