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曉柯,
和老婆想親認識,
結婚4年了,
孩子2歲半,
日子過的一般,
現在遇上了煩心事,
真的好煩。
結婚時我父母攢的錢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 剩下的我們自己還房貸, 還好我們這裡房價不高, 每個月還1000多就夠了。 我們一個月能掙8000多, 我老婆一個月掙3000千多, 不過她的錢都用在了她買衣服, 化妝品什麼的上面了。
其實我們算是過著小康生活, 衣食無憂吧, 孩子和她花銷比較大, 我自己倒還好。 去年小舅子結婚花了20多萬, 我丈母娘家只有十幾萬, 剩下的都是借的。 我們給了40000, 其實這都沒法算, 就算給了吧, 也不算借了。 我老婆可能覺得她父母辛苦還錢, 所以就想給幫襯著, 我心裡很不是滋味。
我一個8000的收入維持家庭開銷是夠了, 可現在又多出來2000, 再加上房貸1000多, 我們家的生活水準就這麼下降了。
我和老婆也說過給錢這個事,
我說你弟結婚的時候我們已經給了錢了,
現在剩下的就是他們的事了,
你弟也要掙錢給還債啊。
我老婆說,
我弟掙得那點錢還不夠他們兩口子花,
你讓我父母老了老了還出去打工?她說的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小舅子不爭氣不能賴我這個姐夫啊?
就這樣, 我們倆經常吵, 有一次她生氣居然打了孩子,
她居然回了娘家, 我去找她, 丈母娘還不給我好臉色, 我就把事情的原委給丈母娘講了, 我說給2000真不合適, 要是家裡有急事我們自己也要用錢, 何況小舅子還能掙錢。 我就直說了,
我心涼了, 我想著回家就離婚吧, 這樣過下去沒什麼意思, 我奮鬥一輩子得不到幸福的婚姻, 還給自己找罪受。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這種婚姻真的不會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