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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復:“喬法官說法”微信公眾號網友留言精選

核 心 提 示

網友 amy_0906

喬法官, 你好, 我產假結束, 目前還在哺乳期, 臨近產假結束去公司上班時, 公司人事單方面通知我, 公司有解除合同的決定,

賠償3個月, 一周後, 人事再次通知說公司只願意賠償1個月, 目前我開了病假, 我想諮詢的是, 我這種情況能在職仲裁嗎?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才能贏?公司意思是, 如果我不同意賠償1個月的方案, 那回到公司上班, 也會調崗降薪, 我目前也不願意再回公司, 只是跟公司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 另外我想問, 我在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是2年, 那麼我病假能休幾個月呢?謝謝!

喬法官

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受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與此類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 勞動者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如不要恢復勞動關係的,

可以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現單位要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則需提供證據證明系你存在過錯導致合同解除, 否則其即應當恢復勞動關係或支付你違法解除賠償金。 你在該單位工作年限是兩年, 賠償金為4個月的工資。 現在需要明確的是單位是否已經明確做出了解除合同的決定, 如已明確做出決定, 則, 你需決定到底是要求恢復勞動關係還是要求賠償金。 如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 則應當履行勞動義務, 如確因病需要休息的, 應當出具相關醫院的病假證明。 醫療期應根據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 第一年是3個月, 第二年是4個月, 第3年是5個月。 如你在該單位工作已經超過2年,
醫療期就是5個月。

網友 song

您好喬法官, 目前我的勞務糾紛案子在法院二審進行中, 我在這家公司上班三年, 一年多未發薪水且斷交社保及公積金, 勞動仲裁後勝訴, 對方上訴法院, 在一審過程中公司變更法人, 一審我也勝訴, 目前二審剛結束, 等審判結果, 我想諮詢一下, 如果二審也判定支付薪水後, 那公司法人變更後, 我還能要到錢嗎?我還需要做點什麼呢?15****68696, 如有回復, 萬分感謝!

喬法官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 二審判決下達後, 即具有強制執行力。 你所說的法人變更大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並不影響判決的執行。 至於能否要到錢, 要看公司是否有資產, 公司如不按判決執行, 你可以到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來源|上海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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