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行車走路, 一不小心有了違章, 就會吃罰單, 有的罰款, 有的罰款+記點, 18個月內如果有四個罰點, 就會被吊銷駕照一年, 如果有嚴重違章, 比如醉駕、毒駕, 可能一次就要吊銷了, 在美國沒有車生活會很不方便, 打瓶醬油都得開車, 走路就太遠了!還有些人可能上下班單程就要幾十公里, 一但沒車, 簡直無法生活, 美國的公共交通基本不要指望, 個別城市有, 但在處理違章的時候, 還是比較人性化的, 比如有人在城市街道超速, 被路邊警車抓到, 他告訴員警說他兒子剛剛兩歲, 保姆在家照看, 剛剛保姆給他打電話說,
真的被開了罰單, 在美國也可以討價還價一下, 但不要和員警說, 而是去小額法庭, 在法庭上你可以辯白說自己無罪, 不應受到處罰, 當然要說你的理由和證據, 也可以認罪, 但說說自己的困難, 請求減少處罰。 美國的規定是高速公路上超速10英里不處罰, 在高速以外的路上超速5英里不處罰, 曾經有一個人在一條限速40英里的路上, 開到了70英里的速度, 被員警當場逮到, 員警問他認不認罪, 他說不認!於是約好時間,
除了自己認為有理可以去法庭申辯, 沒理也可以去說說一, 博同情, 我一個朋友也是超速被抓現行, 員警問她認不認罪, 她說認罪不認罰, 於是約架法庭見!美國窮人多啊, 為一兩百塊錢打官司的人得窮成什麼樣了,
一般來說去法庭說說你的困難, 你當時違章的理由, 或者推翻員警的指控, 或者減掉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罰款, 如果你所說的理由實在沒法說服人, 也就是維持原處罰, 這半天的隊算是白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