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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謠“郭廣昌失聯”,讓謠言止於“零容忍”

作者:麥徒

這年頭, “蹭名人、IP大法”練得最嫺熟的, 除了行銷廣告, 就是謠言了。 這次躺槍被謠言的則是郭廣昌, 中國最大的綜合性民企的掌舵者——他又“被失聯”了。

7月21日, 證監會發佈會上披露了對同花順網路涉嫌傳播誤導性信息“複星董事長郭廣昌失聯”一案處罰結果, 證券資訊服務領域的垂直網站同花順被罰款20萬元。 郭廣昌日前為此發朋友圈感慨, 造謠的收益很高但成本又極低, 並呼籲公眾“對於未經證實的傳言, hold住不轉, 因為‘謠言止於智者’。 ”

“郭廣昌失聯”謠言, 最早是在7月5日下午16時許熱傳。 儘管披著謠言慣有的“或傳恐曝”面紗,

可這則消息仍舊極具衝擊力。 以至於6日早間, 複星集團緊急闢謠, 當日郭廣昌也在出差過程中回應:“有些人忙著造謠, 我們一直在忙著工作”。

總有人說, “謠言止於智者”“清者自清, 謠言會不攻自破”。 當下若總指望謠言自己壽終正寢, 那就幼稚了。 首先, “當真相還在穿鞋時, 謠言早就跑遍整個世界了”,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已得到了裂變式傳播的“襄助”;其次, 有些謠言本就是沖著非“智者”去的, 有些信謠傳謠者自以為“智”, 所以謠言在特定圈層總有傳播力。

說起來, “郭廣昌失聯”的謠言, 原本只是2015年12月的“舊聞”翻新, 可縱然炒的是“冷飯”, 也暗合了某些人對“內幕”“陰謀”的想像:要知道, 就在今年6月中旬, 銀監會還要求各家銀行排查部分海外投資較多、在銀行業敞口較大的民企的授信及風險分析,

複星就在其列。 在此情境中, 說郭廣昌失聯, 也契合小道消息“日常化議題、故事化導入”的特徵, 更容易被採信。

魯迅曾說:“‘流言’本是畜類的武器, 鬼蜮蟲或的手段, 實在應該不信它。 ”所以“是謠言不辯, 誣衊不洗, 只管自己做事, 而順便中, 則偶刺之。 ”但擱在涉上市公司類的謠言頗具破壞力的今天, 企業一旦進入謠言射程後“誣衊不洗”, 已很難泰然處之;坐等謠言燭滅燈熄, 很可能意味著坐視損失擴大。 此次“郭廣昌失聯”的謠言, 就直接導致7月6日相關概念A股及港股盤中股價大跌, 多隻跟蹤指數ETF基金回撤明顯, 企業損失數以億計, 難怪複星方面對謠言夕惕若厲。

就蓄意造謠來說, 謠言既然未必會止于“智者”, 那就該讓其止於零容忍之下的“重罰”, 不能讓造謠“不上稅”。 冀望受害者和有關部門闢謠當然很有必要, 但再及時的闢謠也會有滯後性, 因為謠言傳播存在“逆火效應”——公眾更易於接受簡單直觀的謠言, 而排斥相對科學嚴謹的闢謠資訊的當下。 只有提高造謠違法成本, 才能讓造謠者望法而卻步。

但這是針對普遍意義上的造謠。 而根據稽查, 此次“郭廣昌失聯”謠言並非“是一隻憑著推測、猜疑和臆度吹響的笛子”, 而是同花順使用網路爬蟲軟體抓取了陳舊資訊, 且未審核。 也就是說, 它是因“技術性失誤”造成了客觀上的傳謠效果, 而未必是蓄意造謠。 可是, 作為帶有媒體屬性的資訊網站,

它不能只把資訊發佈交給技術, 卻不盡到真實性審核義務。

對媒體來說, 做“謠言止於智者”裡的“智者”是必備的素養, 而“智者”就該打掉對技術的崇拜, 有專業性判斷和真實性把關包括審核, 儘量避免“傳謠”。 而今, 同花順被罰20萬元, 還有自身公信力受損, 也算是教訓慘痛。 如果說, 造謠者會“坑人反被坑人誤”, 那媒體亦該防止“傳謠”也被“傳謠”誤。

傳謠“郭廣昌失聯”受罰, 也是前車之鑒:不論是捏造還是誤傳, 涉企涉養生等謠言, 都指向著失責。 如今同花順已吃了一塹, 但願後來者都長上一智。 (麥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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