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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0餘噸“工業粉條”熱銷20多個縣市,主犯被判9年罰金100萬!

生活中, 粉條是涮火鍋、燉菜的常用食品。 但誰能想到, 在山東濟南的一個小作坊內, 沒有任何食品原料, 只用三種工業化工材料就能“合成”上萬斤“毒粉條”, 而這種“毒粉條”的甲醛含量超標達360倍, 重金屬鉻含量超標200餘倍。 濟南市槐蔭區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 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邱合慶有期徒刑九年, 並處罰金100萬元;判處被告人孫運開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各並處罰金10萬元。 據悉, 一審宣判後, 四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市場抽查“偶遇”“毒粉條”

2016年7月, 濟南市公安機關在對市場日常抽檢時, “偶遇”一批甲醛超標的粉條。 與以紅薯、馬鈴薯等為原料, 經磨漿沉澱等加工後製成的正常粉條不同, 這些被查獲的粉條都是濕的, 並都浸泡在塑膠桶裡, 仔細聞有一股強烈的甲醛味。

辦案民警從市場上一個小攤點著手調查, 跟蹤送貨車輛後,

發現濟南西郊一出租院非常可疑。 警方隨即對該院落進行突擊檢查, 發現這裡是生產銷售“毒粉條”的窩點, 窩點內有大量工業明膠、工業甲醛等非食品生產原料。 現場三名工人正在生產“毒粉條”, 窩點內到處是污水, 氣味特別刺鼻, 衛生條件極差。 剛生產出來的“毒粉條”有的散落在地上, 多數泡在院子裡10個水泥築成的池子裡。

化學品合成“工業粉條”

院裡的三名工人正是私營業主邱合慶雇來的。 2012年初春, 邱合慶從濱州來到濟南, 以十幾萬元的價格從他人手中購入粉條加工設備及加工配方。 隨後邱合慶雇用在濟南打工的農民工付令來、孫運開、顏培成生產加工粉條。 其中, 付令來負責按比例配料並加入攪拌罐內生產出粉條,

孫運開負責使用甲醛對生產出的粉條進行浸泡用於防腐, 顏培成負責駕駛小貨車將生產出的粉條運輸至物流公司向外發貨。

據邱合慶供述, 生產加工粉條時, 他們不用地瓜澱粉等食品原材料, 而是以工業明膠等化學品為原料製成“粉條”。 初步製成的粉條經傳送帶拉長運送至水泥池內涼水冷卻, 同時添加甲醛作為防腐劑。 也就是說, 這種粉條根本不含澱粉, 完全由工業化學材料製成, 是不折不扣的“工業粉條”。

經對提取的“粉條”樣品進行檢測, 均檢驗出甲醛1800餘mg/kg(檢測低限5.0mg/kg), 甲醛含量嚴重超標。

成本僅幾毛錢流向20多個縣市

在此案偵查過程中, 警方很快發現生產的“毒粉條”主要是批發銷售, 通過物流發往濟寧、濰坊、濱州、東營等全省20多個縣(區)市,

物流以發貨清單為憑證代收貨款。 辦案人員通過調取物流記錄、發貨清單、帳本以及實地取證, 確定了“毒粉條”的銷售網路, 進一步證實了邱合慶等人生產、銷售“毒粉條”的事實。

邱合慶平時主要在物流市場收款發貨, 發物流的時候一般用一種藍色塑膠桶分裝“毒粉條”, 每桶大約100斤, 桶內有甲醛水浸泡。 據邱合慶供述, 最多時一天能生產、銷售1萬餘斤粉條, 少時也有3000斤, 生產的粉條很好賣, 有時還供不應求。

“這些‘毒粉條’不是晾乾的, 而是在水裡泡著的, 多用於街頭的小攤點、大排檔, 有時竟用於製作魚翅。 ”辦案檢察官介紹, “如果沒有經過加工, 會聞到刺鼻的甲醛味, 而一旦添加調味品就嘗不出來了。

起初, 邱合慶是用食用膠加工粉條, 但食用膠價格較高, 每噸3萬餘元, 而工業明膠的價格每噸只有1.3萬至1.5萬餘元。 這樣, 邱合慶加工的“毒粉條”每斤的成本價只有幾毛錢, 他們往外賣的價格是每斤1.6元至1.9元。

今年4月, 槐蔭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4人提起公訴。 經查, 4人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工業明膠、甲醛等有毒、有害原料生產粉條並對外銷售數量達200餘噸, 非法獲利45萬餘元, 其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公眾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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