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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51天離婚,不會是閃婚閃離吧

結婚51天離婚, 不會是閃婚閃離吧。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 但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悲哀, 離婚的理由也千奇百怪。 家住昆明的楊女士今年三十出頭, 去年國慶日後嫁到雲南嵩明一個村子。 婚後她很不適應, 據她說, 婆家的米飯煮得太硬, 導致她吃了身體難受, 還住院做手術了。 她結婚才51天, 一出院就到法院起訴離婚, 理由是婆家米飯硬吃了傷身, 丈夫平時還喜歡辱駡和毆打她。 法院認為, 夫妻感情未破裂, 沒有同意楊女士的離婚請求。

猛一看, 因婆家的飯太硬而起訴離婚, 真是奇葩。 不過, 說到婚姻, 有一句很俗卻很能得到公眾認可的話是:“鞋合不合適, 只有腳知道。 ”婚姻是男女雙方兩個人的事, 也是男女雙方兩個家庭的事。 楊女士吃夠了婆家做的硬飯, 她的老公張先生一點也沒有察覺, 或者從來都沒有問起過, 根本沒有關心過她生活方面的瑣事,

比如過得習不習慣, 有什麼需要配合或改進的地方?如果沒有, 楊女士起訴離婚, 就對了, 即使結婚才51天。

楊女士因婆家做的飯太硬而起訴離婚, 並沒有什麼奇怪的。 據悉, 國外有一對夫妻, 曾因為擠牙膏的方式不同, 喜歡從尾端擠的女性因反對老公亂擠而離婚。

離婚理由有若干個, 婚姻的問題在於這些理由是否成立, 雙方有沒有溝通, 或溝通的方式能不能讓對方理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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