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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前飛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本報北京7月24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4日發佈消息, 日前, 經中共中央批准, 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許前飛同志身為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應與其關係密切的律師和私營企業主請托, 干預和插手具體案件審判工作, 以案謀私, 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打高爾夫球, 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 違規選拔任用幹部,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禮品、禮金。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 決定給予許前飛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由最高人民法院給予其撤職處分, 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 人民日報 》( 2017年07月25日 06 版)

(責編:張雋、關喜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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