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言, 百善孝為先。 孝敬父母, 為父母排憂解難是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 可是, 不分青紅皂白, 甚至不講法律法規來維護父母的利益, 不僅不能敬孝道, 而且還要為自己的過激行為付出代價。 近日, 家住巴南區石龍鎮的張某就為了“敬孝道”, 在派出所內尋釁滋事遭到警方的處罰。
事情還要從2017年5月30日說起:張某母親因與村民陳某發生口角糾紛, 將其打傷, 經多次調解未果, 7月21日, 張某母親因涉嫌毆打他人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當得知自己母親被拘留後, 張某惱羞成怒, 次日便趕到石龍派出所來討說法。
民警提示:在公共場合尋釁滋事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情節嚴重的甚至會觸犯刑法, 市民要採取合理合法的途徑維護自身的正當利益, 撒潑打諢始終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