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晚22時許, 巴南區公安局接到報警, 報警人稱看見一個身穿連衣裙的小女孩在內環上行走, 求助民警。 南泉派出所民警與高速執法大隊進行聯繫交接, 把女孩接回派出所。
民警詢問其情況, 女孩只說了自己的名字, 今年15歲, 在高速路上行走是想去雲南回父親家。 女孩始終不願意說出自己母親的情況, 民警只好聯繫上她在雲南的父親, 經過其父親聯繫上了其外公, 再通過外公聯繫上了女孩母親。 民警通知其母親周女士來派出所接女兒。
不一會兒周女士就趕來了派出所, 而女孩看到媽媽來了迅速把辦公室門關上,
警方提示:當前關於未成年人“出走”的案件時有發生, 離家出走的物件大多是十三四歲的初中生。 究其原因, 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正處於青春叛逆期, 加上家長的管教方式不當, 就極易因為一點小摩擦而離家出走。 希望家長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加強情感交流, 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