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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造了一座“太陽村”,幫助無數服刑人員子女擺脫了“罪二代”的命運,連金星也被她感動!

章瑩穎案件離事發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 然而, 兇手還在負隅頑抗, 還沒得到應有的懲治, 這讓不少關注章瑩穎事件的朋友恨得牙癢癢,

小益也是, 已經在心裡把罪犯撕了一千遍。

提到罪犯, 尤其是死刑犯, 人們的認知裡都會認為, 犯了罪, 坐了牢, 這些人定是十惡不赦, 不應該得到別人的原諒, 也不配得到別人的愛和幫助。

劇情在這裡開始反轉.....

“爸, 我好想你;爸, 我又好恨你!我想你,

是因為你在這裡十多年, 我一次都沒有見過你;我恨你, 是因為你, 媽媽離我而去;因為你, 爺爺病倒了, 也離我而去;因為你, 奶奶一夜白了頭, 生了病, 沒有人照顧;因為你, 我在別人面前難以抬頭……”

一個孩子在監獄禮堂裡, 給1000多名服刑人員念的一封寫給父親的信。 在場的所有人都淚流滿面, 服刑人員哭了, 獄警哭了, 監獄長也哭了……

這是張淑琴安排的一場服刑人員“親情幫教”的活動。

在這場活動中, 她扮演著“老祖母”的角色, 而在這之前, 她是一個記者, 一名作家, 而更為人熟悉的角色是擁有一級警督警銜的人民警察。

她曾經是最鐵血的監獄高級警官。

如果不是一名女性記者、作家的身份, 她的眼光除了罪犯, 也許不會關注到罪犯的家庭、孩子。 因為工作的關係, 張淑琴走遍了陝西大大小小的女子監獄和少管所。

張淑琴發現, 少年犯管教所的一部分少年犯,

他的爸爸或媽媽也是罪犯。 帶著這種思慮, 張淑琴繼續踏上了採訪的路程。

1995年, 張淑琴去監獄採訪一個重刑犯, 因為他舉報了監獄暴動而減刑7年, 但是對方並沒有很興奮。 帶著疑惑, 張淑琴開始了採訪:

“為什麼你減了這麼多刑還不開心?”

“我家裡還有五個孩子, 老婆也在服刑,家裡還有一個老母親,在照顧這些孩子。”

“孩子多大了?”

“最大的13歲,最小的也有6歲了,我已經好長時間沒見到過孩子了”

“父母有罪,但孩子是無辜的”,作為母親的張淑琴很理解罪犯的心情,於是她答應對方去女監那邊詢問罪犯的老婆有沒有孩子的消息。然而,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樣。

無奈之下,張淑琴答應了這對服刑的夫妻,幫她們去尋找孩子,瞭解她們的生活情況。

當張淑琴翻山越嶺去尋找那些被遺失的小生命的時候,她被眼前的真相刺傷了內心。

“我記得那個夏天雨水特別多,我進房之後拿手摸了一下他們家的床鋪,沒有鋪被子,鋪的都是硬紙片。我從來沒有見過家裡這麼窮的,一個老奶奶坐在門口,大概七十多歲,一直在咳,身邊圍了四個孩子,我問她不是五個孩子嗎?另一個呢?她說那個大的去年生病了沒錢治,死掉了。”

年邁多病的老人帶著4個未滿14歲的孩子,家裡的經濟來源僅僅能依靠的就是家門口的一片麥田。

到了收割的季節,老人身體不好,只能跪在田埂上割,然後讓孩子們一捆一捆地往家裡拖.......

父母犯罪進了監獄,孩子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她發現並開始思索一個問題:假如是英雄或烈士留下的孩子,人們會把敬佩和感激之情轉移到英烈子女身上;但對於罪犯的孩子有些人則會把痛恨及厭惡延伸到這些孩子身上,使他們淪為一個不幸的特殊群體。

而這些孩子如果得不到妥善安置的話,很大程度上又會影響到父母在獄中的表現。

張淑琴翻閱了大量的法律文獻和資料,都沒有看到一條法律會提到服刑人員子女保護的法律。只在《監獄法》裡面看到一句話,罪犯不得攜帶子女進監獄。罪犯服刑不能帶孩子,孩子該怎麼辦?怎麼辦?

她開始找民政、找司法、找人大.....

很多人不理解,認為張淑琴的行為只是政治野心的產物,她的努力更多時候得到的是職能部門辦事人員的冷漠和置若罔聞。

這些孩子總要有人管啊。全國這麼大,她能走到的地方畢竟有限,還有更多相同命運的孩子不知道流落在哪裡,甚至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陽。

1995年,張淑琴決定放棄了一級警督的職位,花費10年、20年,不管如何,她想給那些沒有安全感的眼神、破爛的衣衫、洗不乾淨的小臉一個“家”。

1996年,在張淑琴的努力下太陽村應運而生,全國第一個屬於為服刑人員子女打造的兒童村,並且一管就是20年。

太陽村的孩子,有的是爸爸媽媽都在監獄服刑;有的是媽媽服刑,沒有爸爸;還有就是爸爸媽媽都是死刑犯,張淑琴每年都會帶孩子們去探監,在照顧這些孩子之前,張淑琴會與這些服刑人員簽協議,為他們負責。

但是,“沒有外界的捐助,沒有政府的支持,要如何養活這些孩子?”帶著這個疑問,張淑琴開始了新一輪的探索之路。

張淑琴在村裡面買了500畝土地,想通過種植賣棗的模式來獲得經濟來源,但是成果不顯著;後來又改用“認捐”的方式,在土地上種植了大量的“棗樹”,終於有所成效,為孩子們改善了生活,但好景不長,由於天氣原因,種植的棗樹也大量死去……這種朝不保夕的日子在一天天上演。

張淑琴明白,太陽村要生存下去就必須要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打造自己的造血功能。於是,太陽村註冊了種植基地,也像企業一樣進行了太陽村商標註冊。

太陽村用這種特殊企業模式整合了社會資源,後來,他們有了自己的桃園、棗園以及愛心藝術畫廊,所得的善款全部用來救助這些孩子。

能吃飽穿足,但是這裡的孩子,每個人都有無法抹去的“傷疤”。

張淑琴向外界募集了一些志願者,白天為孩子們的生計奔波,晚上回來為這些當“知心媽媽”,到了節假日,張淑琴會帶著幾個孩子去監獄看望他們的父母。

太陽村救助這些特殊的孩子,對服刑人員的積極改造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張淑琴深知這個群體的特性,她又聯合監獄開展“親情幫教”活動,並定期帶孩子去監獄探訪。

太陽村的“親情幫教”讓很多服刑人員的改造行為變得異常積極,有的則提前刑滿釋放,和家人團聚。

麗麗的父親就是其中一位積極改造的典型。

2007年剛剛年滿14歲的麗麗被送到了太陽村。和其他孩子一樣,她的命運從出生就被打上了感嘆號。出生前三個月父親剛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半年後,母親改嫁;李麗由爺爺奶奶撫養……

2008年,麗麗第一次到監獄探監的時候, 15年,她從來沒見過自己的爸爸,不知道爸爸什麼模樣,也不知道爸爸為什麼會在監獄。那天,麗麗第一次去監獄,這是父女倆生平第一次見面。

父親的眼裡盈滿了淚水,他做夢也想不到這輩子還能見到自己的女兒,撲通一下跪在監獄長面前說:“你們救了我的孩子,我又有了新的寄託!從現在起,我保證好好改造,服從教導,認真做好每一件事!”果然,李某在獄中積極改造,先後獲兩次減刑。現在,李某父女終於團聚。

太陽村不僅僅是一個社救中心,它對預防和矯正青少年過失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對於服刑人員子女來到太陽村,從根本上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避免了他們誤入歧途。

如今68歲的張淑琴老人,20年來成功創辦了一個“太陽系”----12個太陽村,分佈在我國的西部地區、犯罪率高的地區、貧困地區,幫扶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超過了1萬名。同時,為當地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執法部門託管涉案人員攜帶的嬰幼兒700余名。

20年來已從太陽村走出的孩子,有的上了大學,有的找到了工作,有的已結婚成家。

尤其是得到太陽村救助孩子的父母90﹪都減了刑,出獄的人員也沒發現再次犯罪。同時,全國服刑人員的孩子來太陽村的不足1﹪,有的在流浪,有的已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晃20餘年,張媽媽已經成為了張奶奶,婦女和兒童,本是最弱小的部分,卻因為她的堅持,成了最堅強的部分。

老婆也在服刑,家裡還有一個老母親,在照顧這些孩子。”

“孩子多大了?”

“最大的13歲,最小的也有6歲了,我已經好長時間沒見到過孩子了”

“父母有罪,但孩子是無辜的”,作為母親的張淑琴很理解罪犯的心情,於是她答應對方去女監那邊詢問罪犯的老婆有沒有孩子的消息。然而,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樣。

無奈之下,張淑琴答應了這對服刑的夫妻,幫她們去尋找孩子,瞭解她們的生活情況。

當張淑琴翻山越嶺去尋找那些被遺失的小生命的時候,她被眼前的真相刺傷了內心。

“我記得那個夏天雨水特別多,我進房之後拿手摸了一下他們家的床鋪,沒有鋪被子,鋪的都是硬紙片。我從來沒有見過家裡這麼窮的,一個老奶奶坐在門口,大概七十多歲,一直在咳,身邊圍了四個孩子,我問她不是五個孩子嗎?另一個呢?她說那個大的去年生病了沒錢治,死掉了。”

年邁多病的老人帶著4個未滿14歲的孩子,家裡的經濟來源僅僅能依靠的就是家門口的一片麥田。

到了收割的季節,老人身體不好,只能跪在田埂上割,然後讓孩子們一捆一捆地往家裡拖.......

父母犯罪進了監獄,孩子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她發現並開始思索一個問題:假如是英雄或烈士留下的孩子,人們會把敬佩和感激之情轉移到英烈子女身上;但對於罪犯的孩子有些人則會把痛恨及厭惡延伸到這些孩子身上,使他們淪為一個不幸的特殊群體。

而這些孩子如果得不到妥善安置的話,很大程度上又會影響到父母在獄中的表現。

張淑琴翻閱了大量的法律文獻和資料,都沒有看到一條法律會提到服刑人員子女保護的法律。只在《監獄法》裡面看到一句話,罪犯不得攜帶子女進監獄。罪犯服刑不能帶孩子,孩子該怎麼辦?怎麼辦?

她開始找民政、找司法、找人大.....

很多人不理解,認為張淑琴的行為只是政治野心的產物,她的努力更多時候得到的是職能部門辦事人員的冷漠和置若罔聞。

這些孩子總要有人管啊。全國這麼大,她能走到的地方畢竟有限,還有更多相同命運的孩子不知道流落在哪裡,甚至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陽。

1995年,張淑琴決定放棄了一級警督的職位,花費10年、20年,不管如何,她想給那些沒有安全感的眼神、破爛的衣衫、洗不乾淨的小臉一個“家”。

1996年,在張淑琴的努力下太陽村應運而生,全國第一個屬於為服刑人員子女打造的兒童村,並且一管就是20年。

太陽村的孩子,有的是爸爸媽媽都在監獄服刑;有的是媽媽服刑,沒有爸爸;還有就是爸爸媽媽都是死刑犯,張淑琴每年都會帶孩子們去探監,在照顧這些孩子之前,張淑琴會與這些服刑人員簽協議,為他們負責。

但是,“沒有外界的捐助,沒有政府的支持,要如何養活這些孩子?”帶著這個疑問,張淑琴開始了新一輪的探索之路。

張淑琴在村裡面買了500畝土地,想通過種植賣棗的模式來獲得經濟來源,但是成果不顯著;後來又改用“認捐”的方式,在土地上種植了大量的“棗樹”,終於有所成效,為孩子們改善了生活,但好景不長,由於天氣原因,種植的棗樹也大量死去……這種朝不保夕的日子在一天天上演。

張淑琴明白,太陽村要生存下去就必須要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打造自己的造血功能。於是,太陽村註冊了種植基地,也像企業一樣進行了太陽村商標註冊。

太陽村用這種特殊企業模式整合了社會資源,後來,他們有了自己的桃園、棗園以及愛心藝術畫廊,所得的善款全部用來救助這些孩子。

能吃飽穿足,但是這裡的孩子,每個人都有無法抹去的“傷疤”。

張淑琴向外界募集了一些志願者,白天為孩子們的生計奔波,晚上回來為這些當“知心媽媽”,到了節假日,張淑琴會帶著幾個孩子去監獄看望他們的父母。

太陽村救助這些特殊的孩子,對服刑人員的積極改造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張淑琴深知這個群體的特性,她又聯合監獄開展“親情幫教”活動,並定期帶孩子去監獄探訪。

太陽村的“親情幫教”讓很多服刑人員的改造行為變得異常積極,有的則提前刑滿釋放,和家人團聚。

麗麗的父親就是其中一位積極改造的典型。

2007年剛剛年滿14歲的麗麗被送到了太陽村。和其他孩子一樣,她的命運從出生就被打上了感嘆號。出生前三個月父親剛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半年後,母親改嫁;李麗由爺爺奶奶撫養……

2008年,麗麗第一次到監獄探監的時候, 15年,她從來沒見過自己的爸爸,不知道爸爸什麼模樣,也不知道爸爸為什麼會在監獄。那天,麗麗第一次去監獄,這是父女倆生平第一次見面。

父親的眼裡盈滿了淚水,他做夢也想不到這輩子還能見到自己的女兒,撲通一下跪在監獄長面前說:“你們救了我的孩子,我又有了新的寄託!從現在起,我保證好好改造,服從教導,認真做好每一件事!”果然,李某在獄中積極改造,先後獲兩次減刑。現在,李某父女終於團聚。

太陽村不僅僅是一個社救中心,它對預防和矯正青少年過失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對於服刑人員子女來到太陽村,從根本上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避免了他們誤入歧途。

如今68歲的張淑琴老人,20年來成功創辦了一個“太陽系”----12個太陽村,分佈在我國的西部地區、犯罪率高的地區、貧困地區,幫扶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超過了1萬名。同時,為當地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執法部門託管涉案人員攜帶的嬰幼兒700余名。

20年來已從太陽村走出的孩子,有的上了大學,有的找到了工作,有的已結婚成家。

尤其是得到太陽村救助孩子的父母90﹪都減了刑,出獄的人員也沒發現再次犯罪。同時,全國服刑人員的孩子來太陽村的不足1﹪,有的在流浪,有的已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晃20餘年,張媽媽已經成為了張奶奶,婦女和兒童,本是最弱小的部分,卻因為她的堅持,成了最堅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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