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誰非
北京某混凝土公司老闆趙某拖欠張某318萬借款遲遲不還。 張某訴至法院, 可法院發現趙某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 經張某提供線索, 法院發現趙某兩個未成年孩子戶頭有37萬多元的存款。 張某要求執行兩個孩子名下財產抵帳, 可是孩子母親認為, 孩子名下存款是親友贈與, 和其父親無關, 不能被執行。
您覺得, "老賴"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正當來源大額存款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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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北京聖奇律師事務所的由莉雅律師)
答案揭曉
北京聖奇律師事務所的由莉雅律師認為:
根據我的法律工作經驗, 對於“老賴”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額存款可否執行並不能一刀切的進行認定。
因為未成年人名下財產, 雖然在一般情況下屬于家庭財產, 但不可否認的是, 部分未成年人的確享有屬於個人的財產。 一般而言, 根據其來源分為兩類, 一類是因繼承、贈與或者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
並且, 在具體執行過程中, 法官會結合對“老賴”未成年子女名下大額存款來源、該筆財產的使用情況是否與其子女的年齡、智力相符兩個要點, 來確定是否對該財產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