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國足協發表《關於限期支付拖欠費用的通知》, 表示拖欠相關轉會費用、工資獎金和稅費的俱樂部, 必須要在8月15日前解決, 否則亞足聯將取消參加亞洲賽事的資格, 中國足協也會將其驅逐出下賽季的職業聯賽。
根據這個名單上, 共有多達18支中國俱樂部, 其中13支中超俱樂部上榜, 沒有上榜的中超俱樂部則只有延邊富德、河南建業和貴州恒豐智誠這三支球隊。 這多少讓人很詫異, 這三家俱樂部在中國絕對數不上“豪門”, “平民球隊”倒是合適的稱呼, 為何“平民球隊”不欠錢, “豪門”倒是欠錢還被人上告到了亞足聯?然而這些“豪門”俱樂部很快打了足協和亞足聯的“臉”。
很快在中國足協下發通知後幾個小時內, 就有多家俱樂部發出通告, 證明自己交過錢了, 妥善的言辭中透漏著對足協“催債”的不屑, “老子明明交過錢了, 還讓我交什麼錢, 想錢想瘋了吧?”球迷也紛紛力挺俱樂部, 指責中國足協沒有認真調查就發佈“討債令”, 太不職業了, 進而引申到中國足球被不職業的足協給毀了。 然而事實真是這樣嗎?中國足協表示這個鍋憑什麼讓我背?
難道國際足聯, 亞足聯包括中國足協真的“冤枉”了中國俱樂部嗎?那這個委屈可大了。 的確, 這些俱樂部能夠花幾千萬歐元引進大牌外援, 大牌教練, 難道還能拖欠幾萬歐元的培訓補償費或聯合機制補償費?
事實是它們真的拖欠了沒有還, 足協還真沒冤枉中國俱樂部。 在國際足聯發來的裁決書內, 清清楚楚寫著這18家俱樂部拖欠哪些俱樂部的培訓補償費與聯合機制補償費, 這18家俱樂部總共涉及62名球員, 其中上海申花涉及的球員最多, 高達12名球員。
按照國際足聯規定,職業球員在12歲之後,培養以及效力過的機構或俱樂部,在這名職業球員發生轉會交易後,都會到相應的培訓補償費或聯合機制補償費。而中國的這些俱樂部正是忽視了這筆費用,才被國外的俱樂部、機構告到了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
中國足協在7月11日就已經收到了亞足聯的催促函。中國足協收到亞足聯的通知後,立刻轉發了相關俱樂部,據瞭解當時可能不止是18家俱樂部。結果多數俱樂部並沒有當回事,也沒有任何回復。於是,才有了7月25日的這份正式檔。在這種情況下,各個俱樂部才著急了,紛紛查詢自己到底欠不欠錢。一些相關俱樂部經過核實後,認為自己已經都補交過了相關費用,所以紛紛發出公告,聲稱“並不欠錢”,我很委屈。
“不欠錢”,為何被亞足聯“討債”,為何還成了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的被告。這裡不得不提出一個令人無奈的現實,很多俱樂部根本不懂國際足聯的規則,這些職業俱樂部才是不職業的“法盲”。
這些俱樂部在被告到國際足聯,意識到自己確實拖欠培訓補償費或聯合機制補償費,幾萬歐元的“小錢”對於他們來說,根本不在話下,多數俱樂部都立刻進行了償還。但,關鍵的問題來了。在償還了欠費後,這些俱樂部並沒有向國際足聯、亞足聯,哪怕是中國足協提供“已解決上述拖欠費用的證明函,付款證明”。
錢雖然是還了,但是官司還在。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並沒有收到已經還款的證明,所以當然沒有撤拆,當然會按照規定時間通過亞足聯、中國足協向這些俱樂部索要“拖欠的費用”。從這個細節來看,中國這些俱樂部,特別是很多每年投入近10億的大俱樂部,竟然會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實在令人感到無奈、悲哀,在國際上顯得有些可笑和幼稚。
可以想像,中國俱樂部既沒有支付國外俱樂部聯合機制補償的習慣,也沒有向其他俱樂部索要這筆補償費用的習慣。雖然這對中國“土豪”俱樂部來說這是一筆“小錢”,但這卻是職業足球應有的意識。
如此看來,我們確實冤枉足協了!
高達12名球員。按照國際足聯規定,職業球員在12歲之後,培養以及效力過的機構或俱樂部,在這名職業球員發生轉會交易後,都會到相應的培訓補償費或聯合機制補償費。而中國的這些俱樂部正是忽視了這筆費用,才被國外的俱樂部、機構告到了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
中國足協在7月11日就已經收到了亞足聯的催促函。中國足協收到亞足聯的通知後,立刻轉發了相關俱樂部,據瞭解當時可能不止是18家俱樂部。結果多數俱樂部並沒有當回事,也沒有任何回復。於是,才有了7月25日的這份正式檔。在這種情況下,各個俱樂部才著急了,紛紛查詢自己到底欠不欠錢。一些相關俱樂部經過核實後,認為自己已經都補交過了相關費用,所以紛紛發出公告,聲稱“並不欠錢”,我很委屈。
“不欠錢”,為何被亞足聯“討債”,為何還成了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的被告。這裡不得不提出一個令人無奈的現實,很多俱樂部根本不懂國際足聯的規則,這些職業俱樂部才是不職業的“法盲”。
這些俱樂部在被告到國際足聯,意識到自己確實拖欠培訓補償費或聯合機制補償費,幾萬歐元的“小錢”對於他們來說,根本不在話下,多數俱樂部都立刻進行了償還。但,關鍵的問題來了。在償還了欠費後,這些俱樂部並沒有向國際足聯、亞足聯,哪怕是中國足協提供“已解決上述拖欠費用的證明函,付款證明”。
錢雖然是還了,但是官司還在。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並沒有收到已經還款的證明,所以當然沒有撤拆,當然會按照規定時間通過亞足聯、中國足協向這些俱樂部索要“拖欠的費用”。從這個細節來看,中國這些俱樂部,特別是很多每年投入近10億的大俱樂部,竟然會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實在令人感到無奈、悲哀,在國際上顯得有些可笑和幼稚。
可以想像,中國俱樂部既沒有支付國外俱樂部聯合機制補償的習慣,也沒有向其他俱樂部索要這筆補償費用的習慣。雖然這對中國“土豪”俱樂部來說這是一筆“小錢”,但這卻是職業足球應有的意識。
如此看來,我們確實冤枉足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