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 韶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通報, 對全市逾期未檢驗、未報廢車輛採取“清零”行動。 通報列舉了全市重點車輛保有量資料向全市交警部門通報, 其中有逾期未報廢重的中型貨車(含掛車)5輛, 逾期未檢驗的大型客車37輛, 逾期未檢的危運車2輛, 逾期未檢的校車7輛, 逾期未檢驗的重中型貨車(含掛車)929輛(逾期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之前)。
通報要求各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市區一、二、三大隊加大工作力度, 加強告知提示、上門排查、約談曝光違規企業和強化緝查布控系統的報警攔查, 實現對未檢驗、未報廢存量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