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自由戀愛, 我們都是一個地方的, 在郊外的工廠上班。 感情挺好的, 工友們都羡慕我有一個貌美如花的女友。
說到我和老婆的戀愛,
有一天上班, 我發現她沒來上班, 也沒請假, 我只好去她宿舍看一下, 結果她發著高燒躺在床上, 我趕緊給她去買退燒藥, 還喂她喝了粥。 這之後的幾天, 我們朝夕相處, 感情迅速升溫。
就這樣, 我們在一起了, 轉眼三年過去了, 父母都催我們快點結婚生孩子。 結果丈母娘說要十萬彩禮, 我們都是小縣城的, 十萬不是一筆小數目, 這些年我的積蓄不多, 父母也沒什麼收入。 我只好找親戚朋友借了些, 結果沒到兩天, 老婆又跟我說, 她媽要二十萬彩禮, 我心急如焚,
結婚那天, 我家勉強湊齊了二十萬彩禮, 還把新房子裝修好了, 婚後給我和老婆住。 結果看到老婆家的陪嫁, 我差點氣暈過去, 就送了幾斤豬肉和兩箱白酒, 鄰居們看到了, 都在議論紛紛, 讓人“大開眼界”, 這婚禮成了他們的笑柄,
“我家好不容易湊齊了二十萬彩禮, 你就陪嫁幾斤肉幾箱酒, 你當我冤大頭啊?”
“彩禮我跟我媽商量好了, 留給我弟弟娶媳婦的, 該為他準備了。 ”
“我們新房連傢俱都沒買齊, 你就不會出點力?”
“那是你家的事, 總不能出嫁了就不管我自己的爸媽了吧?”
沒想到老婆居然這樣自私, 根本不考慮我們結婚後的生活, 心裡只有她爸媽和弟弟, 想到這些, 我婚都不想結了, 恨不得當場悔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