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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萬象|青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200名

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 縣 財 政 局

青 縣 編 委 會 辦 公 室

青 縣 教 育 局

青縣2017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的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和縣政府〔2017〕 50號會議紀要, 經研究決定,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線教師200名, 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

教育局所屬中小學、幼稚園、特教中心。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根據招聘計畫和崗位空缺情況,

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資格複審、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數量、崗位、條件和待遇

(一)招聘數量、崗位:

此次公開招聘共招聘教師200名。 各招聘崗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2017年青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2017年教師招聘崗位學科統計表》。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沒有犯罪記錄和違法違紀行為, 沒有不良嗜好, 沒有不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其他原因;

3.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

志願從事教育工作,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和技能條件;

5.各崗位招聘教師要求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相一致;

6.身體健康, 能夠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7.城區中學和鄉鎮中學崗位要求具有滄州市轄區戶籍, 城區小學、鄉鎮小學、城區幼稚園、鄉鎮幼稚園、特教中心等崗位要求具有青縣戶籍或青縣生源地考生(外地戶籍考生與青縣戶籍人員領取了結婚證的允許報考);

8.年齡要求18周歲(1999年1月1日)以上, 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下;

9.凡報考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現場簽訂誠信承諾書, 承諾對本人所提交的個人資訊的真實性負責, 與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

原始有效證件和材料相一致, 如弄虛作假, 本人承擔一切責任;考試當天, 保證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反, 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4.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進行處理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人員待遇

此次招聘的200名教師為聘用制教師, 工資福利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 養老保險按現行政策執行。

五、招聘程式

(一)發佈公告

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0日在青縣政務網和青縣電視檯面向社會發佈招聘資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2日下午5:30。

2.報名地點及聯繫方式:

具體地點: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幹部股222房(青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西側)

連絡人: 吳寶明

電話:0317—4022030

3.報名要求: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名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普通話證(或普通話合格證明)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影本各一份、3張近期藍底1寸免冠照片。 《報考資格審查表》現場報名現場提交。

4.資格審查及交費。 由青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予以報名並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5.准考證發放:報名合格人員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7日下午5:30到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幹部股222房間領取筆試准考證。

6.崗位的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1:2或1:3), 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 要求考生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均應在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 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招聘錄用辦法

1.為體現尊重人才, 尊重知識的原則, 本次考試採取筆試加面試的辦法。

2.筆試, 筆試內容為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專業能力測驗。 各學科專業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幼兒、特教、生物(科學)共計14個科目。

3.面試,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與報考崗位統一排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先進行城區中小學、城區幼稚園、特教和鄉鎮中學崗位的教師面試,城區中小學、城區幼稚園、特教和鄉鎮中學崗位面試結束後進行鄉鎮小學和幼稚園的面試。報考城區中學、城區小學、鄉鎮中學和城區幼稚園崗位未被確定為進入資格複審的考生,根據報考時的志願,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與報考鄉鎮相同學科的考生統一排隊,然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鄉鎮小學和鄉鎮幼稚園面試的人選。

4.崗位的選擇,考生被確定為某崗位擬錄用人選後,由考生本人自行選擇學校,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選擇。

(四)考試方式及內容

招聘採用筆試加面試的方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各學科專業知識占80%,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占20%。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8月8日上午8:00—10:00。筆試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准考證。

(3)筆試組織。筆試的試卷命題、判卷、考點選擇、考場安全、選派監考巡考以及考試組織實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採取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紀檢全程監督的方法。

(4)筆試成績在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進行發佈。

2.面試

面試採取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

(1)說課內容:中學為初中二年級各學科教材,小學為各學科六年級教材。說課的教材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準備。說課的課題由評委統一選取,並由考生自行抽籤確定。滿分為100分。準備時間:1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由評委根據說課人員的外表儀態、板書設計、說課情況、普通話水準等現場打分。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幼兒教師面試為幼兒教學相關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三項:簡筆劃、鍵盤、舞蹈。每項技能測試時間為10分鐘。由評委根據考生技能完成情況現場打分。每項技能測試成績均為100分。三項成績相加後除以三為考生的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畫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元筆試成績並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若某個報考崗位實際人數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3)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8月16日,到人社局222房間領取面試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

(4)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採取外聘評委、紀檢監督的方式進行。說課的評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外地教師擔任,評委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管理,考生抽籤決定面試順序。

(5)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末位元出現總成績並列一併納入體檢人員名單,資格複審、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一併錄用。

(五)資格複審

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計畫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員,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對其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複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學歷認證報告、有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和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複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體檢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青縣人社局公示欄公佈。體檢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專案,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公示

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青縣人社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九)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所餘招聘指標待下次招聘時使用。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師與縣教育局簽訂在招聘單位從教不低於5年的服務協定。

六、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並列入黑名單,三年不允許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本方案由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面試,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與報考崗位統一排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先進行城區中小學、城區幼稚園、特教和鄉鎮中學崗位的教師面試,城區中小學、城區幼稚園、特教和鄉鎮中學崗位面試結束後進行鄉鎮小學和幼稚園的面試。報考城區中學、城區小學、鄉鎮中學和城區幼稚園崗位未被確定為進入資格複審的考生,根據報考時的志願,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與報考鄉鎮相同學科的考生統一排隊,然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鄉鎮小學和鄉鎮幼稚園面試的人選。

4.崗位的選擇,考生被確定為某崗位擬錄用人選後,由考生本人自行選擇學校,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選擇。

(四)考試方式及內容

招聘採用筆試加面試的方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各學科專業知識占80%,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占20%。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8月8日上午8:00—10:00。筆試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准考證。

(3)筆試組織。筆試的試卷命題、判卷、考點選擇、考場安全、選派監考巡考以及考試組織實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採取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紀檢全程監督的方法。

(4)筆試成績在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進行發佈。

2.面試

面試採取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

(1)說課內容:中學為初中二年級各學科教材,小學為各學科六年級教材。說課的教材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準備。說課的課題由評委統一選取,並由考生自行抽籤確定。滿分為100分。準備時間:1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由評委根據說課人員的外表儀態、板書設計、說課情況、普通話水準等現場打分。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幼兒教師面試為幼兒教學相關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三項:簡筆劃、鍵盤、舞蹈。每項技能測試時間為10分鐘。由評委根據考生技能完成情況現場打分。每項技能測試成績均為100分。三項成績相加後除以三為考生的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畫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元筆試成績並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若某個報考崗位實際人數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3)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8月16日,到人社局222房間領取面試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

(4)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採取外聘評委、紀檢監督的方式進行。說課的評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外地教師擔任,評委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管理,考生抽籤決定面試順序。

(5)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末位元出現總成績並列一併納入體檢人員名單,資格複審、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一併錄用。

(五)資格複審

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計畫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員,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對其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複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學歷認證報告、有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和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複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體檢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青縣人社局公示欄公佈。體檢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專案,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公示

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青縣人社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九)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所餘招聘指標待下次招聘時使用。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師與縣教育局簽訂在招聘單位從教不低於5年的服務協定。

六、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並列入黑名單,三年不允許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本方案由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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