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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伴您行|收購舊手機、轉發小視頻,你以為的“小事情”,可能都在犯法!

今天小編要來聊聊生活中的“小事”,

你可別小瞧了這些“小事”,

只要一不留神,

它們可都會變成麻煩的“大事”......

收購手機也違法

做手機生意的毛某在明知黃某出售的手機來路不明的情況下,

仍然收購。 其中, 多次以較低的價格收購黃某盜竊的蘋果手機, 經鑒定手機價值均在3000-4500元左右。 最終, 法院以毛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判處相應的刑罰。

以案說法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小編提醒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對待來源不明的手機要慎重, 購買各種產品一定要通過正規途徑, 千萬不要因為貪圖小便宜而觸犯了法律!

以案說法

我國法律嚴令禁止傳播淫穢製品, 在《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中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

情節嚴重的,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編提醒

街頭隨處可見的“辦證”你敢信?

黃某因經濟問題多次向某公司借款, 之後該公司要求黃某歸還全部借款。 黃某此時並沒有償還的能力, 於是黃某到通過“辦證”小廣告找到一名做假證的男子, 花200元做了一本假房產證。 隨後, 黃某將這本假房產證交到某公司作為借款的抵押。 黃某的行為並沒有瞞天過海, 被發現之後該公司將黃某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 黃某的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最終判處黃某相應的刑罰。

以案說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中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小編提醒

很多人把辦個假證當成不值得一提的“小事”。盤點各地假證案件,其中涉及的證件種類多樣,對此我們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切莫把辦假證刻假章當成“小事”,否則,麻煩就可能隨時上門哦!

三個案例,你都看明白了嗎?

最後還是那句熟悉的話,

法律對於一般人來說看似遠在天邊,

但其實就在我們眼前!

忠告大家:

善小不為不犯法,惡小為之悔恨遲!

最終判處黃某相應的刑罰。

以案說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中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小編提醒

很多人把辦個假證當成不值得一提的“小事”。盤點各地假證案件,其中涉及的證件種類多樣,對此我們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切莫把辦假證刻假章當成“小事”,否則,麻煩就可能隨時上門哦!

三個案例,你都看明白了嗎?

最後還是那句熟悉的話,

法律對於一般人來說看似遠在天邊,

但其實就在我們眼前!

忠告大家:

善小不為不犯法,惡小為之悔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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