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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陽:土槍亂造誤傷妻 錢財散盡還獲刑

華聲線上衡陽站7月27日訊(吳長髮 通訊員 徐堅 穀湘鋒)為圖狩獵之樂, 私自製造槍支和彈藥, 不料槍支走火誤傷妻子, 不僅敗盡家財, 自己還面臨刑罰。 近日, 經湖南省耒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耒陽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製造槍支、彈藥罪對被告人余某作出判決。

現年36歲的餘某系耒陽市大和圩鄉農民, 2014年從廣東務工返回耒陽後, 為在閒暇時間打獵, 其自購鋼材(槍管)和部分零部件, 用電焊機、電動打磨機、柴刀等工具製造了幾把土槍, 同時還購買射釘彈以及注射器針頭等物品, 用自留的火藥裝配了彈藥。

2016年7月某日, 餘某坐在家門口擦拭維修自製的槍支, 卻不慎誤扣扳機, 將站在自己前方的妻子當場擊倒(未作傷勢鑒定)。 事後, 被告人不敢聲張, 將妻子送往當地醫院治療, 結果貽誤治療時機導致傷情進一步惡化, 後不得不輾轉耒陽、衡陽、長沙等地大型醫院治療, 花費近十萬。

案發後, 公安民警從余某家中及其房屋前坪草地搜出土槍3把、子彈30發。 經鑒定, 餘某製造的3把土槍中有一把以火藥為能量, 30發改制彈中有18發被認定為自製彈藥, 已然構成非法製造槍支、彈藥罪。

鑒於被告人妻子受傷初愈, 家中有三個小孩需要撫養, 參考社區矯正評估報告, 法院酌情從輕處罰, 對被告人余某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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