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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市積極做好海蜇資源管理工作

今年我市海蜇資源管理工作, 按照“統一領導、社會協同、漁民參與、群防共治”的總體要求, 充分發揮漁民協會、漁業專業合作社的協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 堅持把工作重心從治標轉向治本, 前移管理關口, 實現了執法管理和社會自治的有機結合和良性互動。

一、加強調研, 科學合理安排海蜇增殖資源放流工作。 伏休前期, 組織漁業協會及漁民代表召開座談會, 就海蜇增殖放流、監督及管理等工作徵求意見, 召開局長辦公會, 就海蜇育苗企業苗種選育、海蜇放流時間、地點和密度及推動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等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從6月3日起, 增殖放流工作陸續展開, 分別在廣利港、紅光、刁口海域投放海蜇苗種1億頭。 各縣區漁船民、漁業協會積極組織、參與、配合放流及監督過程, 放流區域、地點、密度等也全部由漁民自行選擇確定。

二、重拳出擊, 強化海陸監管。 我市海蜇管理工作自6月27日起提前介入管理。 海上派出兩艘漁政船, 分別在黃河口附近及紅光附近海域保持每日不間斷巡航, 依託廣利漁港漁業協會成立護漁協管隊伍, 組成海上編隊, 對海蜇增殖區域開展巡航檢查, 並對海蜇資源開展調查;陸地成立兩個流動檢查組, 對重點港口、碼頭、收購網站實行每日巡查, 密切關注漁船動態。 自7月5日開始, 我市兩艘漁政船與10艘協管船全部參與省總隊第四支隊統一組織的聯合巡航執法行動,

統一指揮、集中調度, 層層佈防, 執法船與協管船密切協作、相互配合、互通資訊, 對海蜇增殖區域實施不間斷巡航, 查處違規捕撈海蜇漁船2艘, 依法進行了拉塢扣押, 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三、加強宣傳, 做好海蜇捕撈專項證旗的管理。 海蜇開捕前, 利用各縣區職務船員培訓, 組織漁船編隊長、小隊長及部分漁民對海蜇限額捕撈試點及海蜇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門培訓, 並發放《保護漁業資源倡議書》、《東營市海蜇限額捕撈作業須知》等材料, 積極宣傳海蜇管理的各項規定, 嚴格海蜇開捕期及海蜇專項捕撈證旗的發放和管理。 全市共284艘漁船申請辦理海蜇證旗,

其中參加試點漁船252艘。

四、健全制度, 積極開展海蟄限額捕撈試點工作。 今年農業部、省廳確定在我市開展海蜇限額捕撈試點, 前期通過上級指導、調研座談、徵求意見、學習經驗等做法, 研究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出臺了東營市海蜇限額捕撈《作業須知》、《漁船管理辦法》、《限額捕撈監管制度》、《漁獲量統計制度》、《定點交易管理制度》、《限額捕撈漁船檢查流程》等制度規定, 成立試點領導小組, 全面統籌協調和指揮調度試點工作。 市、縣(區)、漁業協會分工任務明確, 市支隊負責明確海蜇捕撈限額總量, 出臺試點具體工作方案, 制定完善有關制度, 確定海蜇捕撈漁船和試點水域執法巡航檢查;東營區、墾利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漁船進出港管理、船位監控和定點交易場所的監管,

指導漁業協會做好資料統計等工作;東營區廣利漁港漁業協會、墾利區紅光漁民協會負責試點漁船網格化管理、漁獲配額管理、漁撈日誌管理, 定點交易及漁獲量統計管理, 並做好交易資料和漁獲量統計上報等工作。 目前, 試點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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