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國辦印發《關於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 到2020年基本形成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意見》明確, 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圍繞辦院方向、社會效益、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等方面, 突出崗位職責履行、工作量、服務品質、行為規範、醫療品質安全、醫療費用控制、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指標。 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 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崗位聘用、職稱晉升、個人薪酬掛鉤。 (7月27日人民網)
為了緩解“看病難、看病貴”, 我國醫改開始放“大招”,
“看病難、看病貴”多年來困擾著廣大患者, 一方面, 由於三甲醫院等好醫院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 優質醫療資源很不均衡, 一些大醫院的病房常常“一床難求”,
其實, 近年來我國醫改一直在進行和探索中, 通過均衡發展優質醫療資源、取消藥品加成等改革措施和嚴厲打擊吃“回扣”、收“紅包”等不法行為, 使“看病難、看病貴”有所緩解, 醫患關係也有了一定改善,
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考核指標, 也讓醫生不敢再收受“紅包”或亂開多開藥品了, 因為多開藥品或收受“紅包”, 就會得到患者給予的“差評”, 從而影響自身的醫德, 也會直接影響到收入。 在這種情境下, 醫務人員為了多得“好評”, 就會想辦法來討好患者, 處處為患者著想, 處處為患者省錢, 為患者盡可能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
此外, 《意見》還明確了政府對醫院的監管職能, 要建立綜合監管制度, 重點加強對各級各類醫院醫療品質安全、醫療費用以及大處方、藥品回扣等行為的監管, 建立“黑名單”制度, 形成全行業、多元化的長效監管機制。 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亂收費、不良執業等行為, 要建立問責機制。 筆者認為, 政府明確監管責任, 能監督醫療機構貫徹和落實國家的各項醫改政策, 從而保障民眾真正享受到醫改帶來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