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交警交通整治現場。
貴陽市交管局消息, 7月以來, 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查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1300餘起。
2017年以來, 貴陽市交管局持續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進行嚴厲整治, 要求路面執勤民警, 執法全程攝像記錄, 通過全程記錄, 推進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和“不禮讓斑馬線”的治理。 通過嚴厲的整治, 越來越多的駕駛人主動停車禮讓行人。
據瞭解, 機動車並不只是在斑馬線上才應讓行人。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 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 遇行人橫過道路, 應當避讓。 根據規定,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將受到罰款100元, 記3分的處罰。
斑馬線是行人過街的安全線、生命線, 但資料顯示,
貴陽交警呼籲:“禮讓斑馬線”是對公共意識、人的現代化重要內涵的挖掘和培養。 作為一個現代人, 我們就應該有公共責任和擔當, 特別是當自身行為會給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帶來重大公共影響的時候, 我們更應該自覺地落實好這種公共責任, 多給社會帶來正能量, 讓斑馬線真正成為“減速線”、“安全線”和“生命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