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線上3月25日訊湘潭縣某中學的學生小彭無證駕駛“小綿羊”導致車毀人傷。 3月24日, 湘潭縣交警大隊做出事故責任劃分, 小彭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上個月, 14歲的小彭騎著無號牌“小綿羊”, 載著16歲的朋友小文從市區前往湘潭縣易俗河城區。 吃過飯後, 小彭又載著小文回市區。 途經二大橋時, 他把車開上了橋面的機動車道。 因為當時橋面比較擁堵, 小彭選擇在車流中見縫插針, 到達橋中心位置時, 前方一台小車減速, 小彭想控制車速為時已晚, 撞上了汽車尾部, 他的頭面部和手部不同程度受傷。
事發已經一個多月, 小文還躺在醫院治療, 也耽誤了學習。 經交警部門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小彭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上道路行駛, 且上道路行駛時未按指定標誌行駛, 未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的安全距離, 因此認定他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 據瞭解, 小彭家的經濟條件一般, 他的車並沒有購買強制保險, 後續的賠付給家庭帶來了沉重負擔。
民警表示, 未成年人往往認為“小綿羊”的馬達聲很拉風, 部分青少年甚至以駕駛“小綿羊”為榮, 可他們忽略了最基本的交通安全, “首先他們是未成年人, 沒有考取駕照, 其次‘小綿羊’摩托車不符合安全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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