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濰城大隊民警巡邏至寶通街和月河路交叉路口附近時, 發現一輛客車正逆向行駛, 隨即要求該車停車接受檢查。 公然違反交通規則, 司機這是出了什麼狀況呢?
經檢查, 民警並沒有發現駕駛員張某有什麼問題。 但當民警向車內望去時, 發現似乎有人站在車廂過道裡, 遂上車進行檢查。 這一檢查可真把交警嚇了一跳, 客車核定載客人數26人, 實際載客達到了45人, 超員達到了19人。
從2007年就開始駕駛客運車輛的張某似乎並沒有太在意超員的問題, 他說, 恰逢週一, 返程上班的人較多, 就朵拉了幾個人。
“仍有駕駛員沒有意識到, 超員過多, 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修改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條規定,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 處拘役, 並處罰金。 而駕駛大型載客汽車, 載客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乘員15人以上, 就屬於嚴重超員, 可以立案偵查。 目前駕駛員張某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