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牌丟失了, 怎麼補辦, 需要什麼手續?
飛虎答
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申請時,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 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 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哪些小型車輛上牌時需要進行安全技術檢測?
飛虎答
自2010年10月1日起, 所有經出廠檢驗合格的轎車, 辦理註冊登記前, 都不用再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經查驗民警對車輛外觀和確認車輛唯一性後可直接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經工業和資訊化部批准、具備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的企業生產的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兩輪摩托車, 也無需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這樣一來簡化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程式, 減少群眾等候時間和辦理登記前檢驗車輛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