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朋友找我訴苦說, 他們部門一名員工向她提完離職就沒來上班了。
發資訊不回, 打電話不接, 好不容易聯繫上了, 告知對方要先回公司完成工作交接,
“任性!不給工資, 他又要去仲裁。 ”
第一,
工資要發,
但可以罰款
《勞動法》規定不能克扣員工工資。
但是可以根據公司內部規定, 扣掉曠工的工資。
第二, 用情理說服他
讓員工知道, 他的做法不人道, 但公司很重情義。
比如可以這樣說:“公司對於你離職並沒有阻攔的意思, 但是你卻連工作也不交接就走了。 這讓我們很難辦啊!你不來上班, 就相當於曠工, 所以我們才「暫緩」你的工資發放。 之前XXX離職的時候, 我們也是這麼辦的, 考慮到你的情況, 我再幫你爭取一下吧!”
讓員工知道, 仲裁對大家都沒好處。
比如:“仲裁會相當耽誤你的時間。 何況, 即便是你贏了仲裁, 我們要是不服從仲裁, 那還得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