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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獲利26.4元,獲刑4年——兩高出臺司法解釋後青浦首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宣判

來源 | 青浦檢察

2017年7月19日, 由青浦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李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在青浦區法院開庭。

快遞公司報案:信息遭竊

2016年12月, 本市某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部分訂單資料被某QQ群主上傳, 資料包含了眾多公民的個人資訊, 包括公民的姓名、手機號、聯繫地址, 快遞運單號等。 警方根據線索於2016年12月24日在廣東省抓獲被告人李某, 並在李某筆記本內發現2000萬條公民個人住宿資訊。

公民個人資訊從何得來?

“社工”在駭客圈指一種駭客攻擊以獲取情報和資訊的方法, 而“社工庫”裡的資訊往往涉及使用者隱私, 所以社工庫網站往往是非法的。 很多網站經常被舉報或者查封, 過段時間又會換一個網址重新出現。

李某是電腦專業,

他還創立了網路論壇吸引駭客, 駭客在論壇上公佈各種漏洞資料, 李某就通過這些資料搜集公民個人資訊。 在2個月不到的時間內, 李某就搜集到了大約100G資料。

獲利26.4元, 獲刑4年

後來李某前往深圳工作, 但是他仍然利用收集到的公民個人資訊獲利。

2016年11月, 他在網路論壇上發佈一個名為“淘寶洩露43G資料庫”的帖子, 點開連結就會出現一個加QQ群的資訊。 加入這個QQ群後就可以看到李某上傳在群共用裡的名為“資料庫大合集”、“FOXMAIL洩露3.2G”、“淘寶-洩露43G”等多個資料夾。 之後, 李某為申請加入QQ群設立“門檻”, 支付8.8元才能通過驗證。 李某想以此大賺一把, 誰成想, 截止被民警抓獲時, 只有3個人付錢加入, 李某僅賺了26.4元。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 近年來, 國家加大了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今年5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將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話記錄等公民個人資訊500條以上,

認定為“情節嚴重”;超過該數額十倍以上, 或致被害人死亡、重傷等嚴重後果的, 系“情節特別嚴重”。 本案中, 被告人李某非法獲取某酒店公民住店資訊2000萬條, 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應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因此, 李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 並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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