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楊秀珠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 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155萬元;1994年至1998年期間, 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土地開發、專案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
庭審中, 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 楊秀珠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
全國人大代表, 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約五十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 擇期宣判。
綜合新華社、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