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義為網路預約計程車
如今網約車已發展的越來越好
像小編出行基本是靠app網約車, 方便省時
很多人更是全職或兼職成為了“滴滴師傅”
網路約車作為互聯網新生業態, 豐富、方便了人們出行方式的選擇。 然而, 對使用“滴滴出行”等免費軟體打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獲賠, 在實踐中爭議較大。
網約車事故
杜某通過“滴滴打車”約到任某的私家車, 任某遂搭上杜某向目的地駛去。 當杜某下車時, 任某在未注意到後車門是否關閉好的情況下, 就急急忙忙駕車離去, 導致杜某的左腳卡在私家車後門內倒地, 從而造成了交通事故。
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認定任某承擔全部責任。 杜某經司法鑒定為十級傷殘。
事故發生了, 責任明確了, 總要有人來“買單”。 任某認為, 買了保險, 出了交通事故理當由保險公司賠償。 保險公司則認為:你是利用私家車“網約”營利的行為,
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應如何分擔呢?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事故造成乘客人身損害的
《暫行辦法》第16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
《合同法》第302條規定, 承運人應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 乘客損失可先由平臺公司承擔, 或平臺公司、司機、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平臺公司、司機、車主之間如何劃分賠償責任, 根據合同約定或過錯比例劃分。
二、事故造成司機車輛損失的
許多網約車由家庭自用型小車, 由非營運型改為網約車營運後, 風險增加。
保險法》第52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 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 被保險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 保險人可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保險公司是否賠償分兩種情況
網約車車主如果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如果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變更的,
因此建議家庭自用型小車登記為客運車輛後, 或在取得網約車運輸證後, 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三、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的
可先由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超出交強險部分的損失,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的無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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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法 律 知 識 小 科 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 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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