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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曬出“紅通一號”楊秀珠罪證“目錄”|政解

新京報快訊 (記者王姝)今天, “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在杭州市中院受審, 檢方指控, 其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兩項罪名。

楊秀珠曾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 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等職, 2003年出逃, 在國外潛逃13年, 去年11月16日主動回國投案。

楊秀珠案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楊秀珠涉嫌貪污罪, 1996年至1997年期間, 其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萬餘元。

楊秀珠同時涉嫌受賄罪, 據檢方指控,

1994年至1998年期間, 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土地開發、專案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 收受他人各種現金、轉帳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萬餘元。

2003年出逃時, 楊秀珠50多歲, 受審時已70歲。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 庭審照片顯示, 她頭髮花白, 戴著黑框眼鏡, 身穿黑色西裝。 最後陳述階段, 她聲淚俱下, 表示認罪悔罪。

楊秀珠將為她的貪污、受賄、出逃等違法行為, 付出哪些代價?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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