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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礪前行 大國農業五年回眸|十八大以來農村改革盤點之 從“人人無份”到“折股到人”

從“人人無份”到“折股到人”

2016年, 武漢市蔡甸區被湖北省確定為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省首批整體改革試點單位。 蔡甸區大集街曾鐵嶺村股東陳斌說:“以前村辦企業經營的是好是壞與我無關, 現在不同了, 希望企業越辦越紅火, 這樣我的荷包也就‘暖和’了。 ”改革前, 村集體資產是“鏡中花, 水中月”, 農民看得見卻摸不著。 改革後, 村集體資產變成了農民手中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村集體資產股權證書成了越來越多農民的“壓箱底兒寶貝”。

在全國各地, 像陳斌所在的村子一樣擁有村辦企業等集體資產的村集體不在少數。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呼聲在具有經營性資產的城中村、城郊村、經濟發達地區農村中日益高漲。

然而頂層設計非一日之功。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2015年農業部等有關部門安排在29個縣(市、區)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 2016年, 在總結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 形成了改革的意見, 正式發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意見》。 2017年, 在已有的29個縣(市、區)的基礎上, 農業部會同中央農辦, 再選擇100個縣(市、區)來擴大改革試點。

總體部署已定,

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分類改革。 重點推進, 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 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才是這次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頭戲。

改革先要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已開展的29個試點縣(市、區)中, 有13個縣(市、區)在全縣範圍組織開展清產核資, 其他縣(市、區)主要在試點村進行。 河南濟源市承留鎮花石村村民聶濟東說, “自己確實沒想到, 清產核資能查出800多萬元集體資產, 如今集體家底清楚了, 我們群眾心裡亮堂了”。

量化股權、界定身份, 是此次改革最難啃的“硬骨頭”。 各試點縣(市、區)先後開展了確認成員身份工作, 有20個試點縣(市、區)出臺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指導意見。 福建閩侯縣對50種人員身份確認問題作出原則規定,

提出已經享受公務員、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 以及縣級以上大集體企業職工生活保障的在編在冊人員和退休人員, 不再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黑龍江方正縣67個村全部完成集體成員確認工作, 占村民總數的93.2%。 安徽天長市有138個村完成集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 共確認成員42.05萬人。

改革不是“一股了之”“吃光分淨”。 如何將“蛋糕”做大, 持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2017年6月, 農業部在四川溫江召開的試點工作交流座談會上, 各地紛紛交出了“答卷”。 有的地方利用集體土地等資源發展現代農業專案, 比如貴州六盤水的“三變”改革;有的地方利用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等資源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

比如江蘇蘇州吳中區的農房合作社;有的地方為農戶和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後農業生產性服務, 比如青海澤庫縣發展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生態畜牧業等等。 資產租賃型、企業股份型、農業開髮型、生產服務型、聯合發展型……全面開花, 異彩紛呈, 試點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方面趟出了路子。

農民獲得感的增強, 離不開權利和收入的增加。

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不僅有佔有、收益權, 還有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 各試點縣(市、區)均開展了佔有權、收益權試點。 有10個試點縣(市、區)開展了有償退出權、繼承權試點。 還有9個試點縣(市、區)探索開展了抵押權、擔保權試點。 四川成都溫江區出臺了集體資產股份收益分配、有償退出、抵押、擔保、繼承的具體辦法, 2/3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實現收益分紅,辦理股權抵押融資2宗、20萬元,繼承15宗。

“分紅”逐漸成為農村的熱點話題。2015年,廣東佛山南海區村組兩級集體經濟組織實現可支配收入73.37億元,其中用於股份分紅40.62億元,分紅比例達55.36%,78萬名社員股東人均分紅517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蘇州市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16年全市村均集體收入超過800萬元,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萬元,其中財產性收入占到18%以上,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到1.97:1。財產性收入在農民收入中占比雖小,增長空間和潛力卻很大。

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6.7萬個村和6萬個村民小組完成改革,量化資產8528億元,累計股金分紅2840億元。改革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組織培訓,部署試點,督查調研,召開部際聯席會議……農業部從統一思想認識入手,凝聚起了廣泛參與、共同推進改革的合力。這場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第一仗,已經實現良好開局。

“40年前包乾到戶,40年後折股到人。”40年前實現農民的“土地夢”,40年後滿足農民的“分紅夢”,農村改革由土地延伸到經營性資產,農民有了更多獲得感,集體經濟迸發出更大的優越性。

2/3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實現收益分紅,辦理股權抵押融資2宗、20萬元,繼承15宗。

“分紅”逐漸成為農村的熱點話題。2015年,廣東佛山南海區村組兩級集體經濟組織實現可支配收入73.37億元,其中用於股份分紅40.62億元,分紅比例達55.36%,78萬名社員股東人均分紅517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蘇州市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16年全市村均集體收入超過800萬元,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萬元,其中財產性收入占到18%以上,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到1.97:1。財產性收入在農民收入中占比雖小,增長空間和潛力卻很大。

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6.7萬個村和6萬個村民小組完成改革,量化資產8528億元,累計股金分紅2840億元。改革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組織培訓,部署試點,督查調研,召開部際聯席會議……農業部從統一思想認識入手,凝聚起了廣泛參與、共同推進改革的合力。這場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第一仗,已經實現良好開局。

“40年前包乾到戶,40年後折股到人。”40年前實現農民的“土地夢”,40年後滿足農民的“分紅夢”,農村改革由土地延伸到經營性資產,農民有了更多獲得感,集體經濟迸發出更大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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