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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交警查套牌三菱吉普時竟查出了一把“槍”

23日, 市交警二大隊借助電子員警, 在市區查處了一輛涉嫌套牌的三菱吉普車, 民警在檢查中, 還在車內發現了一把消防槍和槍頭若干, 在依法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後, 民警將該駕駛員及消防槍交於轄區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3月23日下午3時許, 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市區南大街與青年路路口執勤, 這時, 執勤民警的手台中突然傳出二大隊分控中心的指令, 稱一輛牌號為魯B5AKXX的三菱越野車正沿南大街由西往東行駛, 該車號牌涉嫌套牌, 要求崗上民警予以攔截。 接到指令, 路口民警迅速布控, 在距路口約50米的距離將等候信號燈的該車攔截。

“出示一下你的駕駛證、行駛證。 ” 民警向駕駛該車的男子示意道。 該駕駛員見到民警先是一怔, 然後不太情願的將證件交給了民警。 隨後, 民警將其帶至路口, 對車輛進行檢查。 經民警比對該駕駛員出示的行駛證發現,

該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號牌與該車所懸掛的號牌不符, 經分控中心網上查詢, 該車確實涉嫌套牌無疑。 隨後, 在對車輛的檢查中, 民警在車內又發現了類似“手槍”的物品和兩個類似槍頭的粗管, 經仔細檢查, 民警在該“手槍”上發現了幾個小字:“中國消防”。 “這是消防槍, 我見過的。 ”旁邊的民警說道。

檢查完畢後, 民警將該駕駛員及車輛帶回到隊中落實駕駛員身份及車輛詳細資訊。

來到隊上, 經民警詢問, 該駕駛員李某說出了實情。 李某稱, 他車上掛的套牌是從網上買的, 目的是為了逃避電子員警抓拍車輛違章。 而至於車內的“手槍”, 其實是一把消防槍, 兩個粗管是槍頭, 是他前不久從朋友處看到的, 覺得好玩, 就借了來,

是想在其他朋友面前炫耀一下。 “其實我一次都沒用過, 只是覺得有點像手槍, 拿著好玩又威風。 ”李某解釋道。

民警向趕來的記者介紹, 這把類似手槍的物品叫消防槍, 在槍頭內安裝乾粉彈可用來滅火, 但是它的功用可不只是滅火, 也能夠發射催淚彈等彈藥用來射擊, 如果安裝強力彈頭, 甚至可以把人擊倒在地, 造成渾身麻木, 四肢無力, 15-20分鐘喪失攻擊或反抗能力的效果。 因此, 它的威力絕不容小覷。

“我們在對其處罰完交通違法行為後, 將消防槍與駕駛員移交給轄區派出所, 由他們依法進行下一步處理。 ”民警告訴記者。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李某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 被處以2000元罰款, 記扣駕駛證12分的處罰,

他所駕駛的車輛也被依法查扣。

目前, 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責任編輯:趙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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