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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受審

7月28日, “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 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圖/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新京報訊 昨日,

“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在杭州中院受審, 檢方指控其涉嫌貪污、受賄兩項罪名, 侵吞公款1904萬餘元, 受賄735萬餘元。 楊秀珠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該案將擇期宣判。

去年主動回國投案

楊秀珠曾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等職。 2003年4月20日, 楊秀珠潛逃國外。 去年11月16日, 楊秀珠主動回國投案, 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2015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佈的百名涉嫌犯罪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中, 楊秀珠位列百人第一位。

受審時已年過七旬

昨日,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 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155萬元。

楊秀珠同時涉嫌受賄罪。 據檢方指控, 1994年至1998年期間, 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土地開發、專案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 收受他人各種現金、轉帳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3萬元。

2003年出逃時, 1946年出生的楊秀珠已經57歲, 昨日受審時已年過70。 從浙江中院發佈的庭審照片中看到, 楊秀珠身穿黑色西裝白襯衫, 頭髮已部分斑白。

楊秀珠在庭審現場做了最後陳述, 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 人物

從“死也要死在美國”到“無條件接受懲處”

“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的動向一直備受關注。 2016年11月16日下午3點左右, 楊秀珠在北京首都機場走下飛機舷梯,

其13年的逃亡生涯正式宣告終結。

輾轉多地 在美國提出避難申請

據百名人員紅色通緝令資訊, 楊秀珠於2003年外逃, 先後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義大利。 期間, 楊秀珠還向法國、荷蘭提出“避難”申請。 在申請被有關國家駁回後, 楊秀珠又於2014年5月逃亡美國, 並且再次提出“避難”申請。

中紀委曾發佈資訊稱, 楊秀珠在出逃前蓄謀已久, 外逃前安排主要親屬移民海外, 直接在境外收受賄賂, 利用長期主管城市建設領域的職權將土地非法轉讓給他人。

楊秀珠外逃美國後, 中方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管道向美方提出協助遣返楊秀珠的請求。 隨著涉案資產被凍結、弟弟楊進軍被美國警方遣返,

楊秀珠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國”的態度逐漸轉變。

去年7月11日, 楊秀珠正式提出願意回國自首, “無條件回國接受法律懲處”。

“百名紅通”40人歸案 15人獲刑

楊秀珠歸案可以說是“得來不易”。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 浙江省紀委副書記、省檢察委員會副主任、省追逃辦主任羅悅明曾在一次會議上說, 一名工作人員跟楊秀珠案跟了14年, “楊秀珠回來了, 他也要退休了。 ”

記者瞭解到, 截至目前“百名紅通”人員至少已有40人歸案。 今年5月10日, 中紀委官方透露了這40人的後續情況, 其中15人已經獲刑, 另對2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撤案1人, 另有9人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宣判。 值得說明的是, 鑒於“百名紅通”人員顧震芳已於2006年在泰國死亡, 2015年11月26日,

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作出撤銷顧震芳貪污案的決定。

當時楊秀珠在列“移送審查起訴或正在偵辦的13人”, 她於昨日受審也意味著“百名紅通”人員又有一人走上了審判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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