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溝通
如今, 是資訊化高度發展的時期, 又是個著作權維權很難的年代。 無論影像作品, 還是文學著作, 只要頗有市場, 都可能一夜間就被大量假冒、大批“山寨”,
筆者發在博客的文章, 時常有被照搬照抄到不同的網站(未注明來源)或搖身一變成為他人的“原創”, 實在無語。 更可氣的是, 竟有文章僅在兩三天后, 就被同一家網站推薦為精華文章發在首頁裡, 只是“新娘結婚了新郎不是我”而已。
面對此類問題困擾的, 筆者絕不是個例, 在我認識的朋友中, 太多的人都曾被、甚至現在仍然被此類騷擾煩惱著。 在當今社會, 儘管有《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保護, 但收效甚微, 作用難現。
這勾起了筆者探討古人是如何防止盜版、維護權益的興致, 通過一番查找, 果然在明史上找到了相應的答案。 那就是“李漁維權的另類智慧”。
李漁(1611-1680), 初名仙侶, 後改名漁, 字謫凡,
正是因為, 李漁生平寫了許多著作, 可有很多書剛一推向市場, 就被大量無良書商們瘋狂盜印, 所以李漁的書儘管很受歡迎, 但他自己卻難以獲得既得利益。
順治八年, 暫居於南京的李漁完成了第一部傳奇大集《憐香伴》, 根據以往的經驗, 李漁斷定這本書一旦付梓上市, 立刻會引來無數非法書商的猖獗盜版, 到那時,
第二天早上, 李漁揮筆寫了一份訴狀, 並且裝束一新地對家人眾僕說要去南京府衙去告狀, 家人忙問他發生了什麼事, 去告什麼狀, 李漁回答說:“昨日我有一批新書從蘭溪老家運往南京, 不料剛一進入南京地界就被強盜劫去了, 這種事情我又豈能不去衙門報案?”
家人眾僕人一聽, 可嚇壞了, 一是覺得這與事實不符, 別說自家老爺子在這一年裡根本就沒有回過蘭溪了, 就連書稿也是剛剛在幾天前才整理好了, 啥時候印刷過了?會不會是老爺子苦悶一夜, 不能有所安, 導致腦子出了問題吧?
李漁不管他們怎麼想, 三步並成兩步, 匆匆地來到南京府衙, 把剛才對家人們說的那番話, 重新對南京的知府大人細述了一遍, 然後強調說:“大人啊, 遭劫這批書是我第一次印刷出來, 尚未在市場上流通, 所以, 如果有誰在那裡賣我的那些書, 誰就是強盜, 最起碼也是跟強盜有關!”
知府大人也是一個愛讀書的文化人, 並且疾惡如仇, 更何況他也久仰李漁的名聲, 讀過不少李漁的著作, 欽佩有加。
與此同時, 李漁開始正式印刷這本書, 正規書商們當然更不會錯過這麼好的機會, 紛紛前來批發取貨, 投放到市場上後, 立刻受到南京百姓們的瘋搶。 李漁把這些正規書商統一作了登記, 然後把名單交給南京府衙, 告訴他們哪些人是正規書商, 以避免衙門誤抓。
於是, 很有趣的局面出現了:一邊是衙門在市場上到處查找有沒有人賣那些被搶的書, 一邊是正規書商們不斷從李漁手上拿書投向市場。 而那些平時靠印刷盜版書吃飯的無良書商, 看到市場上風聲這麼緊, 哪還敢再盜印李漁的書, 做不成生意、掙不到錢事小, 被當成強盜或者強盜的合夥人給抓起來,投進監獄那就後悔莫及了。多年後,李漁的《憐香伴》都一直沒人敢盜版,李漁用他獨特而另類的智慧,讓自己多年的心血避免了遭盜版的侵害。
也許,李漁維權的另類智慧做法,並不適應今天,並不適用當下,但他維權做法與精神,卻是很值得我們學習借鑒與深刻思考的。
朋友,你還在擔憂自己的著作權被侵害嗎?你也想點高招吧。拒絕抄襲、打擊盜版,我們人人有責。這不僅僅是法律的事情,不僅僅是政府的事情。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只要人人盡力、處處防範,一定能夠徹底剷除這種不良文風的土壤,消除這種不堪陋習的環境。
本文系唐朝歷史團隊原創作品,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被當成強盜或者強盜的合夥人給抓起來,投進監獄那就後悔莫及了。多年後,李漁的《憐香伴》都一直沒人敢盜版,李漁用他獨特而另類的智慧,讓自己多年的心血避免了遭盜版的侵害。也許,李漁維權的另類智慧做法,並不適應今天,並不適用當下,但他維權做法與精神,卻是很值得我們學習借鑒與深刻思考的。
朋友,你還在擔憂自己的著作權被侵害嗎?你也想點高招吧。拒絕抄襲、打擊盜版,我們人人有責。這不僅僅是法律的事情,不僅僅是政府的事情。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只要人人盡力、處處防範,一定能夠徹底剷除這種不良文風的土壤,消除這種不堪陋習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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