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 戀愛一年多他對我很好, 我下定決心要嫁給他, 我覺得在婚姻中只要他對我好就足夠了, 只要他有上進心, 沒什麼做不成的事兒。 我們決定結婚後就去見雙方父母, 他和我說過家裡有個妹妹, 剛大學畢業一年找到工作, 我到了老公家裡婆婆一直在哭窮, 好吧, 我也理解他們農村人不容易, 想著差不多點就結婚算了。
我和我老公結婚一共花了2萬多, 我沒有要一分錢彩禮, 甚至三金只買了一個戒指, 四萬多還是辦婚禮花的錢。
我想沒有就沒有, 無所謂吧, 反正我是嫁給我老公又不是嫁給錢,
第二年聽說老公的妹妹談戀愛了, 半年之後小姑就準備結婚了, 公公婆婆買嫁妝就花了四萬, 這四萬是給男方裝修買家電之類花的錢, 另外又給了十萬塊錢的現金。
呵呵, 挺搞笑的吧, 別人家都是重男輕女, 我的婆婆家反著來的,
我覺得公婆可能真的有點太過分了。
後來小姑婚後竟然把他老公一起帶過來娘家住不走了, 一住就是五年, 這五年裡她總是為難我, 就各種為難我, 婆婆公公肯定是幫他女兒的,
後來老公提議我們出去住吧, 我們受不了就離開哪個家了。 現在我們生活的很好, 有些人說什麼, 你有什麼權利不讓人家女兒回娘家住。 這話說的不對, 來娘家住可以, 但不能常住。 因為, 常住的小姑子一般都會把娘家攪得天翻地覆。
我決定以後不給她養老, 讓小姑養老, 反正我生孩子各種事情她不但不支持還和小姑欺負我, 我以後絕對不會管她, 說到做到!
你們說, 我說的對嗎?有支持我的嗎?